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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幕 由花致花*)

    *本章标题取自《茶花女》第一幕第十一场《Sempre libera degg'io》的日文翻译“花から花へ”,中文一般译为“及时行乐”、“永远自由”

    第九次的我,没去做小偷而是去做了侦探。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去买东西。我跑去旧衣店,买了几件远远看过去连“我”都认不出自己的外套,还有时髦的手杖。变装可是小偷的基本素养。然后又花了三周蓄起胡须,言行举止也从头换到脚。

    用这个时代的方式来说,我就是个典型的“狮男”——紧跟潮流的时髦绅士。

    随后我又在昂坦街租了间近便的公寓。什么时候哪间房子要租出去我都看厌了。

    准备万全的我开始打探起茶花女周围。从记忆中挖出那些进出她房间的男人的名字,挨个去找线索。我在赌场或者假面舞会会场找出他们,若无其事地跟他们打招呼,请他们喝酒,等对方正在兴头上的时候,不露痕迹地打探:你知道那个彩蛋吗?宝石蛋啊,据说茶花女把它暂时交给了某个人。

    回答都是,不知道。

    没听说过那玩意,没见过;不过我好像听说过来着,是说你能借我点钱吗——基本都会走到这个套路。既然他们是会向那种吸金女进贡的男人,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了。最初我会借给他们点钱,但仔细一想,佛丝怎么可能会乐意把彩蛋给那种男人看。

    真是浪费时间,浪费金钱。

    等钱快用完的时候,我买了报纸。《基督山伯爵》第一部开始连载,主角爱德蒙·唐泰斯还不知道威胁自己的阴谋,但我的目的并不是小说。

    六月的第一个周日,是法国德比*1,也就是法国赛马会锦标*1的举办日。这是现在巴黎最大的赛马会,曾是法国赛马代名词的凯旋门大赛*2,还要过些年代才会诞生。

    以赛马为首的赛事赌博是筹集资金的基本手段。既然不能指望从爱丽丝之镜送来的资助,要想得到宝物,就必须得要筹备所需资金。我再怎么说也是费了大力气接受过暗记训练的,别说是得了第一名的马了,三年比赛的马的排名,即使我没刻意记过也留都在脑中了。

    毕竟,社交界的话题,也就是赌博、恋爱,还有谁的葬礼之类的了。

    在过度的装饰之下,不论是谁,永远都在戴着假面起舞。

    噎死人的香水跟香槟,宛若这浮世的忘忧水。

    *1 Prix du Jockey Club(French Derby),国际一级平地赛马会,每年6月初在尚堤伊马场举行,首次举办于1836年。

    *2 Prix de l'Arc de Triomphe,每年10月第一个星期日在法国巴黎隆尚马场举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首次举办(1920),总奖金为15万法郎;现总奖金为400万欧元,是目前为止最高奖金的草地赛事。

    不招人注目地赚足了够用的资金之后,我开始着手于作战的第二阶段。

    巴黎自当时起,就有着整条街都是宝石店的高级商店街,其中有几家虽然搬了地方,但商号却直到二十一世纪都没变。问道自然要问行家,我去了那里探听宝石蛋的传闻。我装作有钱人自然地打探情况,问有没有稀罕物件,我想要找高级娼妇会喜欢的美丽珠宝饰品,价钱可以不用在意,有没有布满宝石的彩蛋之类的——

    但这里的回答也是,没有。

    压根就没见过,也没听说过——这倒也是当然的了,能开始制作皇家彩蛋是在19世纪末,而且不是在巴黎而是俄罗斯。

    而且本来茶花女就很少来定制珠宝,但给她送礼的男人们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说起来,还真是这么回事。

    到了冬天,即使是过年,玛丽房间仍然会传出练习《邀舞》的钢琴声。因为一天天这样实在太过单调,我简直想要拜托过去的自己换首曲子弹,甚至差点自己去买台钢琴了,但最终还是断了这个念头。要是从对面的人家传来了钢琴声,佛丝她肯定会警戒起来吧。

    而且我一听到钢琴声,额角就会阵阵针扎似的痛。虽然并不想回想,最后冲进镜子的时候,我感觉自己也是在弹琴。

    像是被巨大的恶魔用他的黑腕拧断一样的,难以忍受的头疼。

    我在第二年的赛马中,又赢了一笔,存下一笔财富。

    然后作战进行到了第三阶段。

    “你好呀,罗丝。”

    “尔弗先生……胡子?好奇怪啊,刚才见你的时候——”

    “我带的假胡子啦。是说佛丝的身体怎么样了?”

    “虽说是不坏……”

    “是吗。我想把下次的钢琴课提前一点。平常佛丝她都没事吧,我也不多收钱,明天或者后天怎样?大后天的预定呢?”

    “您突然这么说……夫人明天要去法兰西喜剧院*1,后天应侯爵阁下邀约要去看歌舞杂耍表演,大后天是跟朋友在赛维涅路*2骑马的日子。”

    “是这样啊,突然这么问真是抱歉啦。”

    *1 Comédie-Française,位于巴黎皇家宫殿内的演出剧场。

    *2 Rue de Sévigné,巴黎街名

    原来如此,白天佛丝不在家。

    我不是要去搜家。搜了也是浪费时间,彩蛋并不在那家里。但我一个人想要彻底搜查的话,巴黎实在是太大了。

    话虽如此,稍微留个保险也是不坏的。

    佛丝不在家的日子里,我趁着克蕾芒丝一个人出来到庭院里的时候,去跟她打了个招呼。

    “啊?你不是钢琴老师吗,玛丽她不在家的。”

    “克蕾芒丝,我今天并不是为这事来的。”

    “你啥时候留的胡子?真奇怪,之前见面的时候还剃得干干净净的,现在长得还真密。”

    我跪在庭院里,抓住克蕾芒丝的胖乎乎的手,握紧。

    “啊啊!我亲爱的人儿呀!”

    “干,干,干什么啊你!别闹了。”

    “我终于意识到了!我爱的不是玛丽,而是你!”

    “别开玩笑了,你眼睛是玻璃球做的吗?旁边就是绝世美女,亏你能跟老太婆说出这么假惺惺的话!”

    “你是要质疑我的纯情吗?!太伤心了!我要伤心致死了!啊啊,我真的要死了!噢噢,我要死了,要死了!燃烧吧,恋爱的火焰啊!把我这身躯烧尽吧!”

    “别闹了!最近的年轻男人啊!要死要死啥的光演员说说就行了!”

    看着惊慌失措的克蕾芒丝,我暗爽笑了。能不能从她那儿赚回那一百法郎,就看接下来的了。我握住她圆润的手,塞给她一条金锁。计较钱财的女人的双眼,像受了惊的狸猫一样,瞳孔一下子缩小了。植物要浇水,车子要加油,面对会为钱行动的人,就得塞钱。

    “克蕾芒丝,你可懂了我的真心?”

    “…………你这奇行异举,到底是有啥目的?”

    “你能时不时的见见我吗?光这样说说话就够了。”

    “你不是玛丽的钢琴老师吗。玛丽她也并不反感你,还老跟罗丝说起你。”

    “哎,她都说了些啥?”

    “呃,你果然还是冲着玛丽来的吧?”

    “因为是听你说的嘛。不管多平淡的事都好。”

    “……真是奇怪的男人。”

    “为了心爱的你,我什么都愿意做哦。”

    “算了,这玩意我收下了。你再来玩啊。”

    “光荣之至。”

    克蕾芒丝虽是守钱奴,但却不是傻子。要是为了钱,两面派三面派都不在话下,真是最适合当间谍了。

    话虽如此。

    半是预料之中,半是白费期待了,内线的调查结果并不让人满意。玛丽跟罗丝说的,净是些无关紧要的事,连个“彩蛋”的“彩”字都不见影。这样来看,她是不是真的把彩蛋托付于人都很难说了。

    是卖到当铺去了吗?但从贫民窟到皇宫内,巴黎市内的行家我都打点过了,就算彩蛋不在玛丽手上,只要还没出巴黎,就不可能从我的侦查网中溜走。

    果然彩蛋还是在她手上吗?

    如果是,到底在哪里?

    如果真的有能让她托付彩蛋的“值得信赖的人”,那人又是谁?

    罗丝吗?只有衣柜跟床的女仆能把彩蛋藏在哪里?她的房间我也彻底搜查过了。

    那,罗丝的朋友吗?

    我试着调查了一下,罗丝压根连个共度假日的朋友都没有,她成天就跟在佛丝身边替她顺背。女仆房间里的书桌里藏着的,并不是什么宝石,而是流行的时尚杂志里面的插图板。明明是个天天被放弃了高岭之花佛丝的男人们围着转的可爱少女,还真是无欲无求。我也想过会不会克蕾芒丝是个忠义的女骑士,然而现实并不会像大仲马的小说一样充满戏剧转折。

    对金钱没兴趣的人?那种人连修道院里面都不存在。为了偷听漂亮的哥特建筑里面的忏悔,我可是不知道送了多少钱进去。

    压根就不存在隐私的这个时代,还真亏佛丝能死守着秘密。守得太好了我都快要死了。

    一心爱着佛丝的侯爵或者商人呢?但佛丝刚一病重,他们就脚底抹油溜走了。要是真信任那种家伙,只能说我的同窗也老糊涂了。

    佛丝并没有交给那群家伙——我希望如此。

    要是被他们带着彩蛋逃走了,那将是最糟糕的结局。

    佛丝会相信谁?还有谁?

    阻止我把彩蛋带回去的到底是哪里的什么人?

    我想了简直是无数次,到底漏掉了的可能性到底在哪儿。

    但却毫无头绪,丁点儿线索都没有。

    只有时间照旧逝去。

    “……1846年吗。”

    第三个一月,《基督山伯爵》大团圆收场,到了上次的我冲进镜子的时候。

    在呆了三年完全熟悉起来的昂坦街自家,我观察着玛丽的寓所。现在在那房里,罗丝正两眼泪汪汪,克蕾芒丝打着哈欠,女主人在吐血,我在钢琴边。

    我有点期待着。

    当时我脑中肯定出了什么状况,而且是让人无法忽视的什么。当时我没能搞清原因,但说不定现在可以。

    说不定,这才是通往彩蛋——通往回去的捷径。

    “………………”

    我竖起耳朵,确认了怀表的时间。钢琴课是下午两点到三点半,我也确认过穿着黑外套的“我”已经进到那个家里了。

    终于开始了。

    马车路过,在积雪的道路上留下了大大的轨迹。在如刀割的空气中,音乐慢慢散开来。

    我知道这首曲子。

    名叫“与主更亲近”。

    不出所料,太阳穴像是要被剜掉一样疼了起来,我一口喝干了预先准备好的酒。本来我酒量就不行,喝这么多就连站都站不稳了,但我事先用绳子把自己脚腕死死地绑在床脚,要是房东太太现在过来的话,肯定会当我是个变态的。

    我试图回想歌词。是了,既然这是首赞美歌——

    既然这是首带歌词的曲子——

    “能与诸位于此共奏我引以为荣。”

    来了。

    就是这个。

    我把羽毛笔往墨水瓶里一蘸,翻开了膝上事先准备的笔记本。要是不管它的话,我的大脑会故意忘掉这句台词。我一个劲儿的喝着酒,都快要喝吐了,但现在不是呕吐的时候。我一边骂着不知道谁混账,一边写下了闪回的台词。

    “能与诸位于此共奏我引以为荣。”

    完全不知道这是在说啥。要是只有这么一句,就算是落到别人手里也不会有啥大问题吧。

    为什么我会想起这句话?为什么会想起这从没听过的话语?

    还是说我实际在哪里听过?

    那又是在什么时候听到的,在哪儿听到的?

    能让我问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的人,在这个时代只有一个。

    钢琴的声音戛然而止。现在,我正在二楼的清理间里冲向镜子。

    玛丽——佛丝究竟怎样了呢。

    她就这么死了吗?怎么会。我还记得第三会议室见到的墓碑,她应该还有些时日。

    等到如同世界末日般的疼痛消失,我解开脚腕的绳子,站在镜前剃掉胡子,穿上跟当初一样的黑色外套,踏着积雪出了门。我若无其事地登上公寓的台阶,眼前是铁青着脸的克蕾芒丝。

    “你,你没事吗?突然冲进房间里,我还以为你铁定还在里面。”

    “哎呀,我在外面喘了口气,一直呆到身体舒服了点。玛丽呢?”

    “……虽然刚才很危险,但现在好像多少安定下来了。”

    果然。她去世是在1847年,我没记错。

    既然她能在那种状态下活下来的话。

    我看准了罗丝从房中出来的机会,走进了安静下来的玛丽的卧室。很久没用过的化妆台,床上的玛丽,静谧的冬日阳光。

    我再次坐在了刚刚“我”所在的地方。

    “佛丝。”

    浅眠的黑发女子朝我这儿一看,微微一笑。

    “…………是第几回的你?”

    “是刚才那家伙之后一回的。”

    “是吗……真是首好曲子呢。真奇妙呀,你最喜欢的曲子居然是那么一首安静的曲子……我还以为会是动画歌曲呢。”

    “一听到那曲子我就头疼欲裂,别说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我连在哪里学会弹这曲子的都不记得了。”

    “……所以刚才的你才会跑到镜子……我说下面怎么吵吵嚷嚷的。”

    “你不觉得奇怪吗?”

    “常有的事了。这对我们来说是很常见的。”

    “我们?”

    “也不会伤害到谁了”——佛丝曾说过的话语在我脑海一闪而过。咳嗽声把我唤回了现实。

    “喂佛丝,你可别现在就死了啊。你还啥都没跟我说呢,要死的话至少先跟我坦白一下你做这种蠢事的原因。”

    “……真是个狠心的男人。”

    抿嘴微笑的玛丽虽憔悴,但看上去十分幸福。我并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事能让她这样喜欢我。

    还是说,她是因为自己要死了才会如此幸福?

    “公司能找出彩蛋在哪里……是因为彩蛋跟爱丽丝之镜一样,里面放着不管混进哪个时代都能找出来的记号……大概钻石当中有某一颗是假的吧……我没能注意到啊。我没想到他们能查出我跑到这个时代了。”

    来了。这一刻终于来了。

    告解*之时。

    不管是怎样的欺诈师还是名演员,能坚持把谎言说到最后的不过只有一小部分。即使不去逼迫对方,不如说,正是不逼对方去说,能听到秘密之事的几率才会提高很多。在临终之前说出私生子的存在,在最后的最后让家人惊慌失措的老爷子有很多,也是因为相同的原由。

    就连跟我一样,为了能成功偷走东西而学过心理学的佛丝,看来也不是例外。

    我撞运气的期望,终于在第九回得以实现。

    *告解圣事,又称忏悔圣事、修和圣事、和好圣事,为天主教七件圣事之一。即信徒怀着悔改之心,向司祭诉说自己的罪,后者代表天主赦免其罪,使之与天主及教会重修旧好。

    “但我最意外的是,来的人是你……”

    我握住佛丝皮包骨头的手,尽自己最大努力对她温柔地微笑着。

    “没事啦,我无所谓的。”

    “……人类记忆的极限据说只有150年……不管科学多么发达,人也无法记住比这更久的记忆……否则人类会坏掉的……这是生物的极限了。”

    “你看上去很难受啊。要喝点杏仁水吗?”

    “三零编号,双零编号……公司大量生产了我们。但除了教育非常耗费时间之外,能实际工作的只有一部分人……但送来的偷窃委托却如山一样多……那该怎么办呢……很简单……只要把成功的循环以外的记忆都抹掉。”

    “咦?”

    “工作之后我们进的‘回复室’,是人体实验室……用纳米机器跟电磁波对大脑额叶进行强力的催眠,强行制造出空白……然后让大脑空白的人,变成别的人……以别的编号进行工作……把自己工作的记忆当成别人的事,我们才勉强能保持正常。”

    佛丝咳了起来,没有血色的唇边渗出了红色的飞沫,但她还在继续说着。我说不出话。

    “……我们连长大都不被允许……在镜中流逝的时间,在我们从镜中出来的时候,会被强制重置……我们会以跟进入镜子时相同的姿态回到现代。因为在循环的时空之中没有长大的方法……所以我们误以为自己才活了十几年……实际上,我们无数次、无数次、无数次地重复着相同的时间,我们活过的日子,换做普通人的话,脑子肯定早就坏掉了……我们被禁止活在当下……过去跟未来都不存在,只能活在这细碎的时间之中……”

    愿与我主相亲,与主相近。

    我不知道为何自己此刻会说出这话。

    佛丝很满足似的微微一笑。有淡淡的茶花香气,既不是蔷薇也不是水仙,隐约的香气。说起来,她一直都很喜欢这种花,还说太浓的香味会噎人所以不喜欢。

    为什么事到如今了,反倒能清晰地想起久远过去的事呢。

    “就我记得的来说,你最后的职场……是泰坦尼克号吧……”

    “等等。等等。泰坦尼克号不是萨乌扎恩德·佛斯特的活吗。不是我,我没去过。他是学小提琴的,还上了公司的广告——”

    “你知道,为什么,我们没有个,像样的名字吗……?你以为,那公司里真的,有一千多个,能好好执行,逆行者工作的人……?不,实际上……只有很少的几个人……然后,干了数千件工作的……我们被,用不同的编号称呼,便会误以为自己是别人了……为了提高使用年限,施加的有效的,催眠暗示……仅此而已。”

    “……不可能。你瞎胡说。”

    “穿过爱丽丝之镜,回到公司的话,失败的循环的记忆会被抹掉。要是失败了就得永远重复。或者是,在半路放弃‘工作’,回到,那个时代……”

    “回到”?

    就是说迷失掉吗?

    玛丽·佛丝一边轻咳,一边拼命说着。

    “……我觉得死在哪个时代都好。死在镜子里也好……但我当时跳进的,实验中的爱丽丝之镜,通往的是巴黎。死在,未来的自己出生的地方,不觉得很不可思议吗……?”

    “我,我不记得自己是在哪儿出生的。”

    “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是在河边长大的。

    “在观光船中收拾尸体……因为你是最小的。在被皮卡捡走的时候,你喝的汤里面,放了药物。为了进行催眠暗示,所需要的药物。因为要作为小偷给公司干活,忘却药能发挥作用这点,是必须条件……再往后就跟我一样了……”

    汤里放了药?

    催眠暗示?在说什么。荒唐无稽的假话。

    但为什么我的头如此痛?好像有人拿着锥子从我眼球一直插到脑内。痛得站不稳的我,手扶在佛丝床上。

    “……不可能。为什么我忘了,你却记得啊。”

    “你……有时候能记得,自己的事,有时候又不记得。恐怕是……因为你,被施加忘却暗示的次数,比我要,多得多……”

    “但我完全不记得受过什么暗示啊!”

    “因为要不抹掉施加暗示的记忆,就没有意义了啊……你啊,为什么,能记得我?”

    “肯定能记得啊!同级生只有三十人啊!”

    “三十个人的,脸……”

    “哎?”

    “本来就,没有名字……声音也好……你能想起来吗……?”

    “这种事!”

    肯定——

    咦。

    哎?

    ——喂。喂喂。

    名字我都记得。佛斯特(First),赛肯德(Second),萨德(Third)。我记得。因为教室里有三十张桌子。佛丝(Fourth),费福思(Fifth),希克斯(Sixth)。我都记得。都记得的。

    托尔弗斯——我在中间那一排,右边的座位。

    六列桌子每列五张,排在教室里。

    谁也想不起来。

    声音也好。

    容貌也好。

    口头禅也好,成绩也好。

    喜欢的电视还有食物也好。

    明明一起共度了好几年——好几年?究竟是多少年呢?我现在十七岁,所以是十年?不,说起来,我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是十七岁?因为从学校毕业是十五岁——那我是哪个月毕业的?然后之后干了几件工作?

    自从佛丝偷走了皇家彩蛋,公司的业绩直线上升,工作也多了起来。我去了十几次摩纳哥,伦敦去了五六次,事出有因还去过土耳其。

    这些都是这两年之内发生的事?

    想不起来。

    我脑中的记忆没有一件是带有日期的。

    有的净是在学校记下的四位数的公历年号。

    但我是十七岁。应该是十七岁。肯定是因为一心工作所以有点混乱了。快想起来,我的工作经历。去了十几次摩纳哥,伦敦去了五六次,事出有因还去过土耳其。

    十几回,到底是多少回。

    事出有因的因,是什么。

    在空无一人的教室中,娃娃头的佛丝笑了。如果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在过去杀死了自己的祖先会怎样呢?我这么一嘟囔,她就跟我讲了公司的社训。不怎么擅长麻烦的修辞学的我,抓着她问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她笑了。

    类似“无需担心的咒文”一样的东西,她说

    模糊的影像逐渐对焦,变成了躺在床上的女子的面容。

    “想起来,几个人了?”

    “…………不……”

    是吗,低语声如同消失般安静,像镇魂歌的最后一样安稳。

    “你明白了吧……我,不想回去的,理由……”

    “……怎么能信啊!骗人的,骗人的。做恶梦的病人别说傻话了!”

    我抓起白色睡衣的胸襟,佛丝的身子也一并被拉了起来。轻得可怕。两年前她明明能把刚从镜子里出来陷入慌乱的我给扔出去,那个时候她明明还沉甸甸的。

    这只是具尸骸。是还在呼吸的尸体。

    不知是不是因为我表情太过沉重,佛丝动了动面部肌肉,微微笑了。那像是把她那苍白的面颊硬拉扯开的表情,就算是强作欢颜也太过悲怆。

    “……没事的。我要是,就在这里死掉的话,也好……在最后的最后,瞎胡闹腾了一番……能有自己的家,的日子,很开心呀。而且,只要没有那彩蛋,公司也就没法继续了……因为那蛋是,头号大主顾要的……要是没了资金援助,就算还有小白鼠,也没法让逆行机持续运行……”

    “你是怎么想起来的?怎么回想起忘掉的事情的?”

    “……是偶然。在我拿到冬之蕾之后,正在被催眠的中途,歌剧院大街*发生了恐怖炸弹袭击。我的手术中断了,因为换了负责人,最后就这么在中途结束了手术。在离开回复室的时候,我还,有着 ,自己工作时的记忆……我躲开宿舍的监视,去找了资料,一点点理解了,循环是怎么回事。我明白了……我们直到,使用年限耗尽为止,要永远重复着工作,是给公司用的消耗品……是活人偶……我想着要在接下个工作之前,逃走来着。但……做不到。”

    “为什么?!”

    “因为在那里的……不止,我一个,人啊。”

    *歌剧院大街(Avenue de l'Opéra),法国巴黎第一区和第二区的一条街道,南起卢浮宫,北到巴黎歌剧院。

    为什么我不早点这么做呢。

    也就不会伤害到谁了。

    我想起了佛丝的话。那就像混乱的黑暗中射进的一束光。但这光芒如此微弱,仿佛此刻就要消失。

    “我觉得良机到来是在……公司内部的,展览会那天。在临交货,之前的,冬之蕾,要被展出……偷东西可是我拿手好戏。这比从俄罗斯的工房里偷走,要简单,得多了……”

    “公司的防盗装置呢?”

    “警报响了。通往外面的门也好,窗也好,全都被关死了……但,那地方,还有一个,出口。”

    佛丝微微一笑。那并不是茶花女婀娜妖艳的笑容,而是还被叫做托利普尔泽罗·佛丝的时候,神气十足的女孩子的笑容。

    “那天是公司,实验新的,镜子的日子……我跳进了,刚刚设置好,连通往哪里都不知道的,崭新的爱丽丝之镜里……”

    “为什么?”

    “…………是你的话,会怎么做?我们的公司,卖赃物的对象,可是世界中的,大富豪啊。而我们是,能下金蛋的,为数不多的,贵重的鹅。除了公司教给我们的,关于过去的大量知识、干涸的河流跟巷战的枪声以外,一无所知的人,你觉得,能从他们手上逃走吗?”

    “……我怎么知道!不试试怎么知道!”

    “也是。但我没能做到。只有我,逃走了……如果我被抓住了,彩蛋落回公司手中,我会被弄成跟什么事都没有一样,再重复相同的工作……我的,同伴……你也会……直到不能用为止,永远……”

    佛丝一咳鲜红的血沫就会飞溅到床单上。我抱住她纤小的身躯,扶着她。佛丝用捂住嘴角的手握住了我的手。

    “……好好想想。这时代……空气虽然很差,但能享受戏剧,能交到朋友,偶尔还能去乡间逛逛,真的很是美妙。当然,多少有点不便,有的病也治不了,但是……至少,能随时间长大。能作为一个普通人,活下去。”

    嗡嗡作响,我的视界扭曲了。

    ——诸位,能于此共奏,我引以为荣。

    他确实这么说了。

    当时,二等船室已经完全没入了水中。当在四处是阿鼻叫唤的甲板上听到小提琴的音色时,我还以为是自己听船吱吱响听多了,听出幻觉来了。哪会有人在这种时候奏乐。

    但我的确听到了声音。

    是弦乐四重奏。

    我抱着据说是沉没时被漩涡吞没的、二十四件一套的美丽陶瓷器,心怀好奇踏上了甲板。

    在月光之下,身着燕尾服的男人们在奏着赞美歌。

    仿佛是船碎裂的倒计时般的金属声也好,波涛汹涌的水流也好,全都充耳不闻,视若无睹。

    明明即将被水吞没,乘客们却齐声唱起了赞美歌。

    我揉了揉眼睛确认了眼前的场景,想着真是什么怪人都有,然后就这么回到了镜子中。

    下次去的时候他们又在相同的时间奏起了相同的曲子。烦死了。一定要演奏的话我更想听点让我更有干劲的、适合趁火打劫的曲子。

    抱着据传被泡在海底的诸多印象派绘画杰作,我又回到了镜中。

    反正人都死了。

    那是奉命去偷啥来着,我最终,一直把乐团的演奏听到了最后。难以置信。

    不用万一,呆在船上肯定会死的。

    真不知道自己当时在想啥。

    就在这时,最先开始拉起小提琴的男人轻快地站了起来。

    然后向着剩下的三个人宣言。

    如同神明一般庄严。

    “诸位……能,于此,共奏……我…………引以为荣……”

    他的确是这么说的。

    咳嗽不止的佛丝从喉咙深处咳出了一大块血块,深呼吸了一下,又开始说话了。我为了让她说话方便抱她起身,她向我露出了精疲力竭的笑容。

    “还好,你经历过过负责那艘船的……工作……只有在那船上工作时,直到在那儿的工作全部结束为止,都会刻意保持循环的……记忆……唔——”

    佛丝的血吐到了我胸口上。从她的喉咙深处传来了如嗖嗖寒风般的声音。因为这种打一针就能好的病,要一直受这种苦最后还要因此死掉,这也太蠢了。

    我本来一直都坚信如此的。

    “能再,用钢琴……弹点什么吗……?我想静静地死去。”

    “……你的坐标可是被公司掌握住了。就算我在这儿迷失掉了,肯定还会有别的编号来找你,一直到找到彩蛋为止。你难道打算坚持自己去说服他们直到公司把所有人才用光吗?再重新考虑一下吧,你这样做根本没有意义。”

    真是不可思议,明明我大脑已经混乱至极,但嘴上却还能流畅地说个不停。我的思考跟我的行动并不一致,就好像有谁给我下着指令,让我一直去说服佛丝似的。

    佛丝拭去唇上的血,看上去有点吃惊。就像是在一旁看着小孩子恶作剧的母亲一样。

    “……真顽固啊。虽然只是我的推测……你最后一次进入回复室的时候,很可能被施加了强力的暗示……要你找出彩蛋……带回彩蛋……排除一切妨碍……包括你喜欢的歌啊,还有跟我的,回忆……”

    “我使劲灌酒,把脚绑在椅子上,设法挺过去了。也不是多了不起的暗示。”

    “……难道不是因为,施加暗示之后,已经,过了将近六年吗……?”

    玛丽痛苦地呼吸着,哧哧笑了。六年。说起来的确是。最初三年花在了各种失败的尝试跟钢琴教师上,这三年则是用来扮侦探——

    我不寒而栗。要是穿过那镜子的话就会再……

    “……对公司来说,循环的效率虽高,但也有暗示会变弱这个副作用,虽说对我们来说,大脑能清醒过来是件好事,但重复太多次的话,会想起一切也不奇怪……就像你现在这样,连他们让你忘掉的事情都能轻易地想起来了。我们啊,是以一种以常理来说,对生物来说不可能存在的方式活着的。”

    只要穿过镜子,我的身体就会回到“出厂设置”。

    变回年龄未曾增长,十七岁稍多一点的我的身体,带着全部的记忆。

    但就连那记忆,只要回到公司就会被消去。

    我的心灵跟身体永远是错位的。

    玛丽目不转睛地正面直视着我动摇的双瞳。她的眼眸让人想起那波澜不兴的静寂池塘,那是已经开始浑浊、即将失去灵魂之前的眼睛。

    “……就是说,对你来说的最佳策略还是不变是吗。”

    “我还想跟你一起去巴黎咖啡馆(Café de Paris)或是托尔托尼享受一次美食……要去的话怕是只有现在了呢……”

    “去啊!你还有一年才会死呢!托尔托尼不就是意大利大道上的饭店吗,就近在眼前。”

    去吧去吧,我摇晃着她的身子,玛丽又咳了起来。我一下子反应过来,让她易碎的身躯轻轻地躺回床上,给她重新盖好毯子。像是算好了似的,敲门声响了起来。是罗丝。

    “夫人,说话说太久对您身体不好的。”

    “是呢……我差不多该休息了。下次再邀我去托尔托尼吧。现在的你,好像精神还不是很好。”

    “……明白了。下次见。”

    第二天,佛丝死了。

    比史实要早了一年,但这种事很常见。也许是墓碑的年份搞错了一年。就算只是百年前的事件,在历史文献中把年号搞错了一年也是很常见的。

    但不是应该还有一年吗?

    罗丝哭着说,她是在夜里逝世的。

    我看到了佛丝的尸体。眼窝深陷,胸口上放着银币,十指交握的手中,不知是谁放进了了一束小小的白色茶花。跟她在歌剧院捏着小少爷的钱包享受新的戏剧时一样。

    “夫人就跟睡着了一样。她也没有痛苦的样子,很平静。”

    “啊啊……是吗……”

    “像是放下了重任一样。”

    “是……吗……”

    “……那个,待会儿就要开始拍卖了。”

    拍卖?卖啥?

    啊啊对了,她是借钱过着豪华生活的吧。就算没了给她送钱的男人们,房租还是好大一笔钱,饭钱也不少。所以各处摆着的餐具上都挂上了价钱标签,钢琴正被检查有没有好好调音,她喜欢的白色礼裙都像干货一样被吊在房间里。

    染血的M·D手绢上并没有标签。我拾起手绢放进自己口袋中,也没有人冷眼瞪我。他们以为我是在捡垃圾吗。

    克蕾芒丝在手脚麻利地干活。她在问拍卖公司的职员,手续费要抽走多少、能拿到现金吗,一个劲地问着有关钱的问题。为什么能如此理所当然。为什么这些人能够如此轻易地接受佛丝的死。

    我唯一的同事、同伴。

    将我跟原来的世界连接在一起的,最后的因缘。

    挺身保护我还有我们的朋友的佛丝。

    她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任何地方了。

    为什么。

    我独自一人在巴黎街头乱逛。双脚自然地走向了偏僻的角落,在还分不清是公共设施还是碎石场的小小蒙马特墓地里,堆积着无数的死亡。这里是穷人的墓地,埋葬尸体的洞穴还空着。

    死者不会死第二次。

    不会死而复生。

    人总有一死。

    这都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但对于时间逆行者来说,说法上有一点点不一样。

    我理解了佛丝说的最佳策略,以及她那么说的理由。她肯定是认为我会照她说的去做,所以才能宁静地逝去吧。

    但顽固的她,也许会后悔最后把秘密告诉了我吧。

    我跳进了爱丽丝之镜。

    第十次的1843年5月22日。我抱着玛丽·佛丝的腿嚎啕大哭。虽然无奈地说着这醉汉在干啥的克蕾芒丝的声音也让我倍感怀念,更胜一切的是,看到能自己走路的佛丝让我无比高兴。我说不出话来。她的脸上还有血色,唇也不是蜡般的惨白,也能咽下除了杏仁水之外的东西。

    等到夜深了,被当作怪人醉汉的我,由着佛丝的话语恢复了正常。本来跟她约好共渡春宵的老爷无可奈何地回去了,佛丝她得把钱还回去吧。

    “发生了什么?解释一下。”

    “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啊。”

    “现在的你是第几次?”

    “……第三次吧。”

    “还真是辛苦你了呢。”

    “我说啊,我们去托尔托尼吧。我请客。”

    “是想用吃的引我上钩?要想跟我共餐的话,就得按相应的手续来。”

    “明白了。”

    我后来跟佛丝一起去意大利大道最好的餐厅托尔托尼吃了十五次饭。在巴黎咖啡馆用过二十六回便餐,无数次地目送玛丽前往英国咖啡馆*二楼的房间约会。我们每次都会说起过去的事儿。在公司的附属学校上的课、彼此的工作,回忆一连串地涌出,我们说个没完。活到现在,我还没跟一个人说过这么多话吧。但我还是没说够。虽然她的声音始终那么活泼,但她那黑色的眸子已经接受了并不遥远的死亡。

    *Café Anglais,又译英吉利咖啡馆,位于法国巴黎第二区,意大利大道13号。在1802年开业,于1913年关闭。

    我也下定了一个决心。

    若是说在这个世界作为茶花女活到最后是佛丝的——玛丽的最佳策略的话,那我就做支持她的幕后人员。如果说两年后死去是玛丽的幸福,那我就让这两年充满幸福。我并不懂医学,也无法为她续命。但在她死之前需要的,不论是什么我都能做到,都会去做,都想去做。

    如果能在她身边守着她,哪怕多那么一会儿。

    那也会是我的最佳策略。

    我参加了三十六回玛丽的葬礼,其中八回还列席了埋葬式。我每天都去探望生病的玛丽,虽然罗丝泪汪汪的,克蕾芒丝却无语了。玛丽她都快病死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礼物送给她?而且而且为什么都不露面,光把茶花还有钱放下?无法理解,她这么幸运,多少把这运气分给我一点也好啊,神还真是坏心眼啊——克蕾芒丝就这么叨叨个没完。

    我虽不会说要她理解,但还希望这么点奇妙的事儿她别纠缠个没完。每次循环都会多出来的“我”,全都只想着玛丽而行动,所以若不藏起自己的样貌,我就会成为昂坦街上出没的五胞胎六胞胎。我可不想太惹眼了被八卦小报写成特辑。

    每次装在木箱中的玛丽遗体自家中运出的时候,我就会穿过爱丽丝之镜。

    镜子一次次地接受了我,把我送到1843年5月22日。

    我租下了数处公寓跟别墅,结识了几个有钱的知己跟当裁缝的朋友,开始了为玛丽的需要而活的日子。听说薄荷软膏能缓解咳嗽发作,就跑遍巴黎把能找到的软膏都搞到手;在这种恶劣的卫生环境中内衣永远不够穿,就跑去不把禁赌令当回事的沙龙,赚点小钱好搜罗绢制的衣服。在送去用纸币包裹的橙子的时候,我挑了个吉利的姓名缩写。报纸在大书特书我破产了,而我读起来却像是在看令人怀念的相簿。

    我也考虑过不再用麻烦的赚钱方式,转用尽可能地借钱然后逃进爱丽丝之镜的方法,但最后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今后——不清楚具体是多久——无法排除由于不可控制的缘由我会需要借钱的可能性。没有人会老好人到了再借钱给赖账不还的人吧。在这巴黎足有三十多个“我”同时存在,而且以后还会继续增多,毁掉将来有可能会用到的手段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奇怪的是,我久违地找回了活力。

    因为在这没有出口的迷宫中,我能作为一个人活下去。

    而且还能跟告诉我这点的那个人一起活下去,我很幸福。

    就算这仅限于有限的期间,我也毫不在意。

    因为感觉此后的人生全都尘埃落定,我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

    在第三十次到第四十次间的某次,我邀玛丽去诺曼底旅行。我苦笑着说那不是你的“故乡”吗,玛丽微笑着回我说“是呢”。

    在白色的苹果花盛开的法国北部乡下,空气非常清新。成片的苹果田美得不像是这个世界,每每起风时,白色的花瓣就像飞雪一样飘散在青空之下。身上沾着花瓣的玛丽像孩子般兴奋不已,还笑着说天国要是也像这样就好了。

    戴着意大利制的草帽,玛丽光着脚跑在金色的沙滩上,我跟罗丝看得提心吊胆的。我们喝着苹果酒而不是葡萄酒,跟牧童一起玩耍,去参观了后世被怪奇小说家写成怪盗据点的奇岩*。从北海吹来的海浪,即使是在初夏也决不能说是温热,但十九世纪的牧羊人们都说海风对肺病有好处,体贴着脸色苍白的病人。

    *疑指法国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的侠盗“亚森·罗宾”系列。其中《空心岩柱》一册的曾写过法国诺曼地大区滨海塞纳省埃特雷塔(étretat)海边的象鼻海岸。

    就连我们所呆的村子里,都传来了巴黎关于佛丝的流言。村里人理所当然地把我们当成了老套的享受片刻恋情、不顾后果的贵族少爷跟为恋爱而活的罪恶之女。都会短暂的恋爱剧,对于偏远乡下来说,似乎是最适合用来憧憬的题材。

    简直像真的身坠情网一样。

    我只有那么一次,差点对佛丝说了出来。

    在革命前的贵族别墅,在像是人偶之家一般的住处。

    我为了不被她看破自己已经不再在意彩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曾跟佛丝牵手走在沙滩上,也曾背过闹腾过头走不动的她。罗丝也很识趣,常常让我们两人独处。既然连十分忠于佛丝的她都不讨厌我,那佛丝也对我感觉不错的吧。我是这么觉得的。

    然而。

    “很抱歉,我已经决定不会跟你工作了。”

    佛丝完全像是开玩笑似的,但每次都拒接了我的爱情。

    我半开玩笑地问她,连一个吻都不行吗?茶花女却没有回答。

    这也许是她表达诚意的方式。

    她大概把我当好朋友吧。

    如果这对她来说是最幸福的状态的话,那我就只需把这个角色扮演到底。

    世界如此美丽。

    只要佛丝还活着。

    只要习惯了,连地狱都不再是地狱。这是个优雅的牢笼。

    要是我跟她说自己甚至都开始感受到了安宁,佛丝会笑吗。

    在田园生活中,我不止一次提出就这么在诺曼底生活如何,但佛丝完全没有接受的意思。

    两周后,我们回到了巴黎。

    我再次恢复了一边看着作为钢琴教师进出佛丝家的“我”,一边做支持着她的生活的幕后人员的日子。

    尽管巴黎连送水下水管道都还早得很,公共墓地一股子腐臭,煤烟侵蚀着人们的肺脏,但佛丝还是爱着这里。是因为她出生在这里么?还是因为对这人人都在拼死劳动,却连个能有个更好的明日的保证都没有、跟绝望为伴的日子,而感受到了亲近感呢?

    我也不是不懂她的心情。

    当中她最爱的,大概是在巴黎的剧场举办的假面舞会。

    在狂欢时节,巴黎市民为之疯狂的假面舞会上,她也加入了变装的人群,开心地在紫烟之中起舞。

    根据第二天的报纸,大约有七千群众,展示着天使啊恶魔啊,猫啊海盗之类华丽的变装,随心所欲地带上各式假面肆意玩耍。抬头就能看到两排巨大的吊灯,像是玻璃水母一样吊在那儿。

    身披白色蕾丝跟红色丝带,打扮成天使样子的佛丝,跳着她擅长的舞步从一个男人的双腕走向下一个人。那身躯还有不到一年就会失去生命了,这有谁能相信呢。

    由七十人构成的大规模管弦乐团奏响佛丝喜欢的《邀舞》。

    在像船甲板一样长木板铺就的地板上,人们乱哄哄闹成一团,但我并不讨厌这样。多亏了有面具。

    佛丝轻轻转了一圈,她头顶的羽毛装饰帽子差点顺势从她头上掉了下去,在斜着身子的佛丝身后,留着小胡子的男性轻轻帮她把把帽子扶好。佛丝微笑着说了声谢谢,对她回以微笑、身着老人装扮的是第十五回的我。正在跟佛丝跳舞、穿着西班牙风服饰带着鸟的假面的,是第二十回的我。下一个牵起她的手,穿着传统的绅士皮鞋、头戴白色假发拔高个头的是第三十八回的我。环顾宽敞的广场,在桌边购买佛丝喜欢的烤栗子的是我,准备盛香槟的杯子的是我,叫住准备邀佛丝跳舞的碍事的家伙的也是我。简直是喜剧,这完全沦为了笑料。观众是我,准备这一切的也是我。实在是太可笑了,连眼泪都笑不出来了。

    最多的还是背靠在剧场的墙上的,看着佛丝开心地跳舞的我。

    以前会引发剧烈头痛的多重身同在,事到如今也并不怎么疼了。佛丝说,每次穿过镜子催眠暗示都会减轻,这应该是真的吧。

    但相对应的,原本已经忘却的记忆之门,却一扇又一扇地开启了。

    我试着回忆三十人的教室。

    虽然每次只能回想起一点点,但我能够想起他们的样貌来了。

    率直的大哥佛斯特(First),他是第一个迷失的。

    很会热闹场面的赛肯德(Second),因为跟不上课程,退学回到了贫民窟,遇上车祸死了。

    因为是帅哥所以被叫做“王子”的萨德(Third),因为历史课的成绩太差而被训斥了,之后得了什么病之后死了。

    因为跟我名字相似所以老爱跟我争的费佛斯(Fifth)。

    第二想知道《女王蜂Z的主题曲》的歌词的西库斯(Sixth)。

    口头禅是七是幸运数字所以将来会成为有钱人的赛文斯(Senventh),据说他会从宿舍里顺走能卖钱的东西卖出去,而他本人则随着这流言一起,像烟一样消失了。

    凭着旺盛的好奇心挺过名为教育的残酷筛选,我们转身变为了小偷。全年级既没户籍又没有出生证明的三十个孩子当中,大概有一半被认为是可用之才留了下来。剩下的一半即使是莫名地消失了,也没有人对此起过疑,从这点来看,估计他们也在同时测试催眠暗示的有效性吧。体能测试之后我们肯定会被要求喝下颜色奇怪的运动饮料,那饮料的味道跟每次我工作结束后从回复室出来之后口中残留的味道一样。喝完之后整个人都松懈下来,有种不可思议的满足感。那饮料十之八九是放了药的吧。

    一起平安迎来毕业之日,跨过那座桥,从宿舍向着公司,第一天上班的日子。

    佛丝也在公交车上。我身边坐的则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萨汀斯(Thirteenth)。学号是13。

    他是我的临桌。

    宿舍的室友。

    说话方式很有特点。

    牙间漏风,说话慢吞吞的。

    口头禅是,对公司感激不尽。

    我一直把他记成了萨乌扎恩德·佛斯特。

    他肯定是很热爱工作的吧,而且绝对连拍摄无聊的广告片这种活都一样。我挺喜欢他的。他脸上总带着有点刻意的讨喜的笑容,看上去怪叫人心疼的。他一直都很拼命,我没法讨厌他。

    那广告恐怕只会在我们从宿舍上班的到公司的公交中播放。广告的用途我很清楚,正是因为我没忘记他的面容,所以才会把自己过去的工作,当成是他的。

    把自己干过的工作,在大脑中记录成别人的工作。

    头脑简单有时也会有助于生存下去。但像我这般难以被洗脑的学生,要是不能完成能抵得上砸在我们身上投资的工作,那这生意也就没法做了。而为了完成这洗脑的手段之一就是那奇妙的广告了。

    不是我的我,到处都是。

    被强行洗脑成不是自己的“我”。

    在进入爱丽丝之镜以前,我就已经跟奇妙的分身生活在一起了。

    我怎么想也想不起真正的萨汀斯究竟如何了。

    我印象中他最后一次工作似乎是去托普卡珀皇宫。十六世纪的土耳其,有着极尽奢侈的宝物库的王宫。萨汀斯很开心地讲着因为战争而消失的,以前亚洲跟欧洲的分界线。他还说,那儿的入海口叫做金角湾,真是个好听的名字,以后我的人生肯定都充满了美丽而快乐的事情。

    在此之后就再没有了关于他的记忆。

    我忘掉了他。

    佛丝她说过,我们就是公司的消耗品。

    是要工作到没法用为止的活人偶。

    “感激不尽”——萨汀斯他真的一直是这么想的吗?一直到他迷失为止?

    我知道这毫无意义,但还是祈祷他确实是这么想的,但与此同时,我心底也涌起了浓黑的愤怒。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以为自己一直都是住单间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忘记了萨汀斯,把他当成了名叫萨斯恩德·佛斯特的后辈。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把迷失掉的友人们,都当成了不认识的后辈;把自己的工作,理所当然地记成是别人的。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再是自己的主人了。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还是说,我至今为止,从未做过我自己的主人。

    但至少现在不一样了。绝对不一样了——至少我想要相信,现在我已经不再是过去那样了。

    我又陪着佛丝任性了几回。不管我扶持她多少,佛丝她最后一定会陷入穷困的生活。我靠巴黎的股票,有时还会炒西班牙或是意大利的股票赚钱,用高额的纸币包着巧克力送给佛丝。当我在路上跟干着整备四匹马拉的马车工作的车夫、忙着当侦探的第五回还是第六回的我擦肩而过时,我会轻轻低下头,避免跟他对视。

    我想要一直呆在这个世界。

    想要把佛丝还活着的身姿烙在我的眼底。

    每当佛丝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便去向爱丽丝之镜。

    真不可思议。在没有实体的幻影之镜中,映出了跟我很像的鬼魂。

    鬼魂一直在用疲惫不堪的眼神问我,一直这么做能有什么用?

    我每次都当是没听到。

    我管他呢。

    但不管我怎么拼命试图无视这点,阴云却一点点悄然逼近。最早不当回事儿的时间差,现在已经很明显了。原本我是跳回到5月22号晚上的,这个回跳点却越来越晚了。这是公司的体贴我们——我觉得是不可能的了,大概只是为了避免让我们跟自己撞在一起的小手段吧。终于,我的回跳点落到了23日的早上。

    我感到了恐惧。

    原以为会是永恒的宝物的三年——严格来说是两年八个月——九百来天——两万三千两百八十小时,并不是永远的。这段时间在一点点变短。

    然后我自己的意识也一点点地不再明晰了。

    就算是看到自己的多重身的背影,我也完全不再会感到激烈头疼了。但我的大脑也已经停止了工作。我眼前的世界上,只会重复上演已看过多少次的情景。就算是想要试试做点新的事,但也只能想出过去的我已经做过的事了。一切的一切——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我能做的事了。

    我的存在无限扩散,即将消磨殆尽,已经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了。

    再重复下去几次的话,一定会是我的极限了吧。

    在第四十七次葬礼之后,我独自在巴黎呆了几天。窗子对面已经没了我要看的东西,我只能百无聊赖地俯视着大白天的昂坦街。玛丽·佛丝的东西,不管哪次葬礼都要被拿去拍卖。

    我虽然曾稍微期待过那么一下,但理所当然地,竞拍品中并没有彩蛋。这点在第二次葬礼时就确认过了。

    知名娼妇的遗物,被人们像剥衣般一件件买走。那些在佛丝死前就被盯上的东西,不知多少贵妇人开心地一件件把它们拍走。

    明明过个二百年就什么都不留了,为什么不能把它们就那么放那儿呢。

    付清了公寓的租金之后,我慢慢下了台阶。马车在石板路上飞驰而过,这个时代并没有限速这回事。

    要有人被压死了,那也是跑到大路上的人的错。

    “……先生。尔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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