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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章 一年前)

    「我跟你同居,就快要满一年了。」

    我感受着掌中银币的轻盈重量,深深地叹了口气。

    「想不到你居然把我当成五岁孩子看待……真的只有这些吗?」

    我的手掌上只有三枚小银币。

    「难道这些还不够用?」

    波莉悲伤地垂着眼。她那榛色的眼睛满是泪水,还用手梳着那头失去光泽的黑发,像是要压抑自己起伏不定的心情。她的手背与手指上还有一块紫黑色的瘀青。那是她之前被客人用剑鞘殴打时留下的伤痕。

    「也不是不够用啦。」

    这种银币是俗称小银币的伊莉丝银币。只要喝一杯麦酒,顺便点些下酒菜,转眼间就能花掉一枚。如果我是个修行僧,这样应该够用吧。

    「可是,男人总是免不了要交际应酬。我今天还跟别人约好要去喝酒。」

    「那你就去赴约啊。」

    波莉皱起眉头,一副要我别说那种蠢话的样子。

    「你应该也知道吧?男人的聚会没那么健全,不可能每个人喝杯酒就立刻解散。」

    「这点钱果然不够……」

    波莉身体一晃,整个人几乎要摔倒。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赚得太少。没关系,我会去跟老板说一声,多接一倍的客人。」

    波莉把脸埋进双手哭了起来。她只要开始哭泣就会没完没了。

    「抱歉,都是我不好。」

    「你不用安慰我,都是我不好。每次都是这样。我总是不得要领,连客人都忍不住要揍我,因为我是个愚蠢的废物。」

    「不,这不是你的错。」

    「不然是谁的错?」

    「是我。」

    我原本不想说出这句话,最后还是说出来了。我对自己的意志力薄弱感到厌烦,却还是继续说下去。

    「都是我不好。」

    有人敲了敲家里的门。除了我跟波莉,住在这二楼的居民就只有老鼠。

    「喂,波莉,你到底还要在里面混多久?客人马上就要来了啦。」

    对方是娼馆的仆人。那个死胖子又发出扰邻的怒骂声了。

    「你看吧,谁教你要为了那种无聊的小事烦我,人家都到门口来接我了。」

    「你说得对。我们没时间了。」

    我下定决心,对她如此说道。

    「好,我决定了,我今晚会乖乖待在家里。跟朋友喝完酒后,我就会立刻回家。」

    目送波莉离开后,我累得倒在床上。这张烂床竟然好意思发出声响。

    仔细想想,我的人生总是任凭别人摆布。我出生于平凡的农家,在八个小孩中排行第五,八岁就因为家里缺粮被卖给人口贩子。后来我成为一个奴隶任人使唤,好不容易逃走后又被山贼捡到,结果还是被人当成奴隶。后来我又从山贼手中逃走,开始独自浪迹天涯,最后被某个佣兵团捡到。

    我在佣兵团里学到战斗的基础知识与技巧,也实际参加过战争,人也杀了不少。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因为佣兵团里的同辈找我一起出去闯荡,我成了一位冒险者。

    当我忙着对魔物挥舞斧头与长枪时,同伴也变多了。我还得到名声与金钱,也很受女人欢迎。那段日子可说是一帆风顺,让我以为自己原本坎坷的人生终于要迎来好运。可是,我忘记凡事有起必有落这个道理了。

    我被那个三八太阳神夺走力量,不但当不成冒险者,连普通工作都做不了。我来到这个城市后很快就过了一年,现在是个神经质娼妇的小白脸。

    如果我身上至少还有钱,应该不至于沦落到这种地步,但钱全被我花光了。结果就是,我现在只能躺在这间破房子的床上。

    这应该算是我自作自受吧。可是,我也不想说出「如果我在跟魔物战斗时死去,就不用活得这么狼狈」这种怨言。既然我还活着,就要挣扎着活下去,这样才符合我的个性。我不是那种会自杀的人。如果真的要我自杀,我宁可在呱呱坠地的那天直接咬掉那个臭老太婆的奶头,让她亲手把我杀掉。

    「算了,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

    没人知道自己的人生会变得如何。说不定太阳神明天早上就会踩到自己的屁毛,摔倒在地上撞到脑袋,突然就死掉了。

    当我从育幼院旁边经过时,我看到熟悉的面孔。有个打赤膊到处乱跑的小男生正被比他高上一颗头的女孩追赶。

    「哈啰,矮冬瓜。」

    「『马修』,原来是你啊……」

    听到我喊她,艾普莉儿毫不掩饰地露出厌恶的表情。

    「别来烦我。我现在得帮这孩子穿上衣服。讨厌,你给我站住,这样会感冒啦!」

    两个小鬼头再次玩起捉迷藏。她看起来就是个随处可见的可爱女孩,但这个城市里没人会蠢到对她下手。毕竟冒险者公会掌管着一群莽夫,而她可是公会会长的孙女。如果有人胆敢伤到她一根寒毛,恐怕不用半天就得去冥界报到。她明明还是个小鬼头,却会跑来育幼院当义工,也会到冒险者公会做一些职员的工作。

    「我毕竟是你的长辈,难道你就不能多对我展现出一点敬意吗?」

    「可是我爷爷……不对,我祖父曾经告诉我『马修是个没出息的家伙,不要理他』。」

    那个臭老头……居然对孙女灌输这种奇怪的观念。

    「德兹也是这么说的。」

    该死的矮胡子,小心我踩扁你喔。

    「德兹也有告诉我,听说你在这里教小朋友读书?你下次也可以顺便教我吗?」

    「可是,你不是大人吗?」

    「我实在不擅长写字,顶多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我绝对不要。」

    我被冷酷地拒绝了。真是个无情的女孩。

    「你赶快走开啦,不然我要叫人了喔。」

    「知道了啦。」

    反正我也只是想打发时间,离开家里时那种郁闷的心情也好多了。

    「记得在太阳下山前回家喔。这城市最近不太平静,我还听说有坏人会绑架小孩子。」

    艾普莉儿没有理我,就这样走进建筑物里面。

    陪小朋友玩耍的时间就此结束,接下来是大人的时间了。

    「马修,你这样就要回家了吗?」

    也许是看到我站起来,让他觉得不太高兴。满脸通红的史达林拉住我的手臂。

    「是啊。」

    「别这样,继续喝啦。马修,我看你根本没喝多少不是吗?」

    史达林环抱住我的脖子,就像是我的爱妻一样。我想挥开他的手,却无法如愿挣脱。就连这种瘦巴巴的小鬼头臂力都比我还要强。

    「喂,你给我差不多一点。」

    我还以为史达林终于愿意放开手,却发现他整个人飞向后方,就这样撞在酒馆的墙壁上。他像是靠在墙壁上昏死过去,结果竟然开始打呼。

    「我讨厌醉汉。」

    「谢谢你出手救我,真是个好孩子。」

    我轻轻抚摸那头跟胡须一样浓密的头发。德兹默默地揍了我的肚子一拳,我立刻四脚朝天倒在地上。

    「我也讨厌装熟的家伙。」

    这家伙还真是开不起玩笑。我揉着肚子站起来。

    「你也未免太慢了吧?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我今天原本是跟德兹约好要一起喝酒,却意外被史达林缠上,害我现在身无分文。

    「有两个蠢蛋在公会里闹事。」

    「那种小事你应该能轻松摆平不是吗?」

    至少在这个城市里,没人打得赢德兹。摆平几个闹事的家伙应该比摸他的胡须还要容易。

    「如果只是要摆平几个醉汉,确实不算什么。可是对方的身分有点难搞,才会让事情变得麻烦。」

    「对方是道上兄弟吗?」

    德兹摇了头。

    「他们是『女战神之盾』的人。」

    那是最近开始崭露头角的七人……不,是六人组团队。他们的首领是艾尔玟•梅贝尔•普林罗斯•马克塔罗德,她同时也是过去被魔物灭亡的马克塔罗德王国的公主。她是个剑术高手,誓言复兴王国,正在挑战大迷宫「千年白夜」。因为其强悍的实力与美貌,人们尊称她为「深红的公主骑士」,所有吟游诗人都在传颂她的英勇事迹,从她七岁时首次击败骑士开始,直到为了拯救苍生免于魔物毒手而奋战不懈的过程。因为那些对流行毫无免疫力的家伙总是会拜托吟游诗人唱歌,我光是待在酒馆里喝酒,就听过好几次赞美她的诗歌。拜此所赐,我现在完全是个艾尔玟博士了。

    「闹事者是他们队伍新来的跑腿小弟。他们仗着公主殿下的威名,在公会里耍威风,结果跟其他冒险者大打出手。」

    「那公主骑士殿下呢?」

    「她刚好不在场。那些家伙在公主殿下面前会放低姿态,不过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就会嚣张起来。」

    「我记得他们之前不是死了一个人吗?」

    「好像是被林德虫干掉的。」

    林德虫是一种住在「迷宫」深处的大蛇。这种魔物平常只会缩着身体静静沉睡,但只要开始作乱,就会变得很难对付。林德虫会宛如河流扭动巨大的身躯追杀敌人。它的鳞片就跟钢铁一样坚硬,还有宛如箭矢的尖锐尾巴,以及刀剑般锋利的长牙。我有一次在其他「迷宫」里遇到林德虫,那家伙只要张开嘴巴,就能直接把我一口吞下。我光是要逃命就已经拼尽全力。我还听说过林德虫用身体缠住城堡,把城堡跟里面的城主与骑士全都压扁的传说。

    「听说那家伙整个下半身都被吃掉了。」

    「可怜的家伙。」

    如果上半身也被吃掉,就不用让人看到自己凄惨的尸体了。

    「所以他们就放着『迷宫』不去挑战,学别人喝酒闹事吗?」

    如果需要发泄,就应该去娼馆才对吧。真会给人添麻烦。

    「我可以体会他们的心情。」德兹这么说。「毕竟明天可能就轮到自己了。」

    冒险者是一种与死亡为伍的职业。今天躺在床上睡觉,明天就躺在棺材里面,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虽然我跟德兹都退出第一线了,至今还是没能忘记当时的感受。

    「害我心情都变差了。」

    我起身。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人才刚到,你就要回去了吗?」

    「谁教你要迟到。」

    因为德兹露出不服气的表情,我用手指戳了戳他那满是胡须的脸颊。

    「你老婆就快要临盆了吧?记得早点回家。」

    「不用你多管闲事。」

    铁块般的拳头再次打中我的肚子。一个新郎官这样掩饰自己的害羞,好像有些过火了吧?

    跟德兹分开后,我在酒馆街上闲晃。到处都能听到醉汉的欢呼声,烤肉的味道也搔弄着我的鼻尖。我的肚子在叫了。都是因为某个大胡子刚才刺激了我的胃,害我肚子一直叫个不停。拜托安静点啦,我可不想因为制造噪音被卫兵抓走。虽然我很想立刻找间酒馆,进去里面喝杯麦酒,但偏偏手头很紧,也没有还能让我赊帐的店家。

    这种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熟人,让对方请客。要找史达林吗?那家伙还是算了吧。

    我停下脚步探头看向店里,想知道有没有熟人在里面喝酒,可惜没看到半个熟面孔,只看到许多曾经勒索过我的小混混。因为有个比我矮一颗头的臭小鬼舔着嘴唇走过来,我只好赶紧离开现场。

    「喂。」

    当我好不容易逃过一劫时,有人在巷子里拉住我的袖子。我回头一看,发现有一名金发女子穿着露出肩膀的衣服,对我露出谄媚的笑容。我还闻到了刺鼻的白粉味。

    「马修,你今晚有空吗?」

    玛姬是我认识的娼妇,我以前买过她好几次。虽然她把自己打扮得很年轻,但应该早就超过三十岁了吧。

    「还是算了吧。」

    「你是在顾虑波莉吗?放心啦,我会帮你保密。」

    明明知道我是同事的男人,却还跑来诱惑我,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你自己跑来找我,我是很开心啦,可是你那边好像已经有其他客人了。」

    一名年约七岁,同样有着一头金发的可爱女孩正在拉扯玛姬的袖子。

    「妈妈。」

    「哎呀,莎拉,你怎么可以跑到这种地方?」

    玛姬蹲下去,充满怜爱地抱住那个女孩。听说女孩的父亲是个冒险者,但我也只知道这么多。反正那家伙不是早就横尸街头,不然就是逃到其他城市了吧。这种年纪的孩子应该还很黏母亲,可是,她母亲不得不出来卖身赚钱,每晚都睡在不同男人的怀里。

    「妈妈,我好寂寞喔。我们一起睡觉好不好?」

    我来回看向玛姬与女孩。尽管这是女儿殷切的愿望,但玛姬注定只能跟陌生的邋遢男子同床共枕。因为如果她不这么做,母女两人都得流落街头。

    我把手伸进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仅有的几枚银币塞到玛姬手中。

    「我帮她付钱,你今晚就陪女儿睡觉吧。毕竟这阵子不太平静。」

    「灰色邻人」是一座危险人物盘踞的城市。暴力与走私自不待言,我听说最近还有某个组织在绑架孩童,卖给某些变态。

    玛姬凝视着掌中的银币,感动地向我低下头。

    我在莎拉面前单膝跪地。

    「哈啰,大小姐,很高兴认识你。我听说你经常陪冒险者公会的那个矮冬瓜玩,我常听她提起你的事,她应该没有给你添麻烦吧?」

    莎拉似乎经常跟育幼院的孩子们一起玩耍,所以也认识艾普莉儿。

    「她是个非常好的女孩,个性温柔,也不会给人添麻烦。她还会请我吃零食,也会教其他孩子写字。」

    莎拉折起指头数着,对我这么说道。

    「那你呢?」

    「我喜欢艾普莉儿,可是我讨厌读书。」

    「我也是。」

    我笑了出来。

    「她是个好孩子,你以后也要继续跟她做好朋友喔。」

    「我会的。」

    我轻轻摸了摸莎拉的头后,她也挺起瘦巴巴的胸膛。

    我高举着手离开。当我正要走过转角时,莎拉突然大声说话。

    「妈妈,我刚才演得怎么样?」

    我惊讶地回过头去,发现玛姬正一脸尴尬地捂着莎拉的嘴巴。

    她女儿可是个好演员啊。

    「算了,钱就给你吧。至少我看了一场好戏。」

    我耸耸肩,就这样离开现场。

    我穿过狭窄的小巷,来到远离市中心的街道。可是,这里还不是这趟放浪之旅的终点。

    我非常清楚。如果想喝酒,就只能去赚钱。然而我没有力气,也没有智慧与才艺,唯一还行的只有床上功夫。我对自己的尺寸跟技术都很有自信。

    难道这个城市里就没有那种留着一头金发,身材好到不行,经常空虚寂寞觉得冷,正想找人抚慰自己的有钱寡妇吗?年纪最好是三十……不,就算更老一点也行。

    「咦?」

    我来到的地方是「金狮远吠亭」。有别于我刚才去过的酒馆,这里的常客都是些有钱人。说到这里跟其他酒馆有何分别,就是在这里喝一杯麦酒的钱,在刚才那间店里至少可以喝上五杯。因为我这个人重量不重质,如果花费一样多,我宁愿选择享受五倍的乐趣。我平常都会直接从店门口走过去,但我今天从窗户隙缝看到一张令人在意的脸。

    那人就是「深红的公主骑士」艾尔玟。我趴在窗边往里面偷看。她就坐在吧台旁边,一个人喝着酒,身边好像没有同伴。

    她会跑来喝酒其实也不是什么怪事。毕竟她应该很有钱,就算是公主骑士殿下,也会有想要一个人喝酒的时候吧。

    要是我去拜托她,不知道她是否愿意请我喝一杯。

    照理来说,她应该会拒绝我,我甚至可能被她痛扁一顿。可是,我无法抗拒自己一直叫个不停的肚子,还有公主骑士殿下那张美丽又寂寞的侧脸,最后还是推开了「金狮远吠亭」的门。

    蜡烛的微弱火光照耀着店里,外面的喧嚣声很不真实地完全消失了。包含公主骑士殿下在内,店里一共有四位客人,还有一个年约四十的胡子男在吧台后面洗东西。他好像是老板。看到我走进来,他毫不掩饰地用不高兴的眼神瞪我。走错地方的穷人给我滚──那眼神就是这个意思。只要看看桌椅的做工就能知道,店里的装潢与器具花了很多钱。就算只是偷走一个盘子,我明天的饭钱应该就有着落了。

    我不理会老板失礼的目光,在公主骑士殿下旁边坐下。

    「给我一杯麦酒。」

    「你身上有钱吗?」

    老板这么问我。真是没礼貌的家伙。

    「当然有,而且比你的薪水还要多。」

    虽然说谎是不对的,世上还是有比真实更重要的东西。比如说,我那不想在公主骑士殿下面前蒙羞的自尊心。

    「先付钱。」

    「拿去。」

    我让银币滑过吧台,送到老板面前。史达林跑来找我讨酒喝,自己的钱包里却还有八枚银币。虽然我拿走的比请客花掉的还多,这些钱就当作是补偿金吧。

    老板默默拿起银币,把装在杯子里的麦酒端出来。

    就算我在旁边坐下,公主骑士殿下还是连斜眼都没看我一眼。她似乎打算彻底把我当空气。不过,她好像还是没有放下戒心。我感觉得出来。如果我不怀好意,想伸手抱住她的肩膀,恐怕转眼间就会被她打倒,从这间店里被踢出去吧。

    我找不到跟她攀谈的机会,只能小口喝着这杯不是很冰的麦酒。连我都觉得这种喝法很小家子气。

    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整间酒馆静悄悄的。从外面传来的喧嚣声就像是来自其他世界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小声。

    跟德兹或史达林说些蠢话很有趣,但偶尔像这样喝酒其实也不错。我也已经是个大人,有办法静下心来品酒了。如果还有最顶级的美女相伴,那就更不用说了。

    「……找我有什么事吗?」

    不久后,艾尔玟斜眼看了过来,主动找我说话。哎呀,沉默时间已经结束了吗?我还以为她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看来她比我想的还要心急。

    「其实也没什么事。真要说的话,我想就是像这样跟你说上几句话吧。」

    「那你已经达成目的了。」

    她再次将视线移回吧台。即便我这个人比较迟钝,也明白她在暗示我赶快走开。

    「要不要离开是我的自由,我没必要听你的命令。」

    我可没有蠢到会放过接近这种美女的机会。

    「那就我离开吧。」

    她把金币摆在吧台上,起身准备离开。我开口这么说道:

    「……听说你失去了同伴。」

    艾尔玟的表情僵住了。我果然没猜错。冒险者独自跑来喝酒,通常都是因为这样的理由。

    「我可以体会。那种感觉真的很糟糕,不是只有因为失去重要同伴而感到悲伤这么简单。无力感和懊悔与各种情感全都混在一起,在胃里不断翻腾,让人觉得彷佛失去了自己的另一半。别说是出现在梦里了,不管做什么事情,脑海中都会浮现对方的死状。喝酒不是为了品尝滋味,也不是为了靠着醉意逃避现实,酒其实是一种『预防药』,免得自己跑去用头撞墙或是扯掉自己的头发与头皮。」

    「……」

    「我还有其他同伴,我们不是孤单一人。我应该努力保护现在这些同伴,而不是一直想着已经死去的家伙。可是,那些都只是空话。『应该』与『必须』这种出于义务的想法绝对无法抹去这种痛苦。就算时间可以解决一切,也无法保证自己能撑到那时候,而且也没人敢这么保证。唉,真不晓得这种痛苦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当我回过神时,艾尔玟已经重新坐回椅子上,面对我这边了。她刚才明明还一直面对着吧台,连脸都不愿意让我看到。

    「抱歉,我说这种话就像在挖你的旧伤。我愿意道歉。」

    我早就做好挨揍的觉悟了。可是,艾尔玟脸上没有愤怒与轻蔑,只有惊讶。看来我刚才说了那么多话,并不是在浪费口水。

    「……你也是冒险者吗?」

    「曾经是。」

    我在佣兵时代就曾经失去过好几位伙伴,待在「百万之刃」的时候也不例外。原因可能是一些无聊的失误,或是意想不到的危机、背叛、偷懒与偷袭等等,我身边的同伴经常随便就死掉了。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这么喜欢那个笨拙又诚实,不管是被打、被火烤、被刀子砍,还是被石头压在底下,都还是活蹦乱跳的大胡子。

    艾尔玟仔细打量我。

    「你受伤了吗?」

    「算是吧。」

    我不想提起那个拉野屎的太阳神。难得有机会陪美女聊天,我不想破坏现在的好心情。

    「所以这是前辈的忠告。你可以伤心难过,我也不会叫你忘记。不管是愤怒、恐惧还是憎恨,你要怀有什么样的情感都无所谓。可是,只有后悔不行,那不是可以『沉迷』的情感。」

    「『沉迷』?不是『怀有』吗?」

    艾尔玟露出狐疑的表情。我继续说下去。

    「后悔这种情感就跟『禁药』一样。如果为了逃避痛苦,就让自己沉浸于自我怜悯中,最后就会再也走不出来。」

    「……」

    艾尔玟低头看向酒杯。在她放下酒杯的同时,杯里的酒也掀起红色的波纹。

    「早知道我当时就这么做,如果我当时可以更早发现异状就好了──这种想法不管之后要怎么想都行,但那只是妄想罢了。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

    她没有答话,只是一直低头看着下方,像是在探寻自己心中的情感。

    我深深地叹了口气。

    「如果你不嫌弃,我并不介意听你诉说烦恼。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去其他地方续摊?顺便帮我付一下……」

    我突然被人从背后殴打。我被打得措手不及,只能抱着头趴在地上。我回头一看,正好被一个满脸通红的金发年轻人踢中下巴。我没能支撑住身体,摔了个四脚朝天。

    「拉尔夫,别这样!」

    名叫拉尔夫的男子冲过来,一副要给我致命一击的样子,但艾尔玟阻止了他。

    「你怎么可以突然对别人施暴?」

    「公主殿下,您不能跟这种人渣扯上关系。」

    对方好像认识我。他轻轻摇了摇头后,就拉着艾尔玟的手走向门口。

    「请跟我走吧。路斯塔卿也在等您过去。」

    对方似乎打算硬把艾尔玟带走,也不给她表达意见的机会。

    「放开我!拉尔夫!」

    「我不放,这句话我今天一定要说。公主殿下,您必须尽快回去挑战『迷宫』……」

    「我叫你放开!」

    近似惨叫的呐喊响彻店里,整间酒馆变得鸦雀无声。连拉尔夫都一头雾水,整个人愣在原地。我看到成功挣脱的艾尔玟铁青着脸,也许是不小心太过激动让她很后悔吧。

    「……我已经不是孩子了,我可以自己回去。」

    艾尔玟一脸歉疚地小声说道。

    「属下感到万分抱歉。可是,您这样只是在浪费时间。我能体会您的痛苦,但我们真的该走了。」

    即便嘴里说着道歉的话语,拉尔夫好像还是没有放弃把她带回去。艾尔玟不情愿地点了头。

    「请结帐。」

    因为他们两人准备就这样走出去,老板安静地叫住他们。

    拉尔夫没有答话,直接大摇大摆地往回走,用手在吧台上拍了一下。从这里看得不是很清楚,不过那听起来像是把钱放在桌上的声音。

    在门关起来的前一刻,我从门缝间看到艾尔玟的脸。她看起来就像个迷路的孩子。

    ……他们走掉了吗?在心中数到五十后,我起身。就凭那种软弱无力的拳头,就算挨上一百拳我也死不了。虽然我也无法反击就是了。

    「那我也要回去了。不好意思打扰大家了。」

    既然艾尔玟回去了,这里没人能请我喝酒,我也没必要继续待在这种地方。醉意早就没了。我没有其他地方可去,只好回到自己的狗窝。

    房间里仅有的一张床上没有人影。难道波莉还没回来吗?我打算睡一觉,就这样不自觉地走向床铺,但桌子底下突然冲出一道黑影。黑影像蜘蛛一样抱住我的腿,而且还是手脚并用。

    「波莉,如果你想玩捉迷藏,我们就来玩吧。」

    我拉着她的手,想把她从桌子底下拉出来,但她果然不肯出来。

    我打开窗户。月光射了进来,照出波莉凄惨的模样。她的眼角变成红黑色,头发乱七八糟,嘴角也破了。

    「你怎么又被人打成这样?」

    下流娼妇的客人当然也都是些人渣。只要是正常的娼馆,都不会让那种不打女人就兴奋不起来的变态上门。

    家里可没有伤药那种高级的东西。当我打算先帮她擦脸,起身准备去拿水的时候,波莉抱住了我。

    「马修,对不起。」

    她把脸颊贴在我的裤子上磨蹭,顺便擦掉眼泪、鼻水与廉价化妆品。

    「都是我不好,又给你添麻烦了。」

    「没那种事,你没有错。错的是那个对你动粗的家伙。」

    「没关系,你不用安慰我。」

    波莉双眼无神,开始咬拇指的指甲。她每次感到不安就会这么做,所以她的拇指指甲总是只剩一半。

    「都是因为我太废了。毕竟对方是客人,就算客人比较粗暴一些,也必须笑着接客。我爸爸总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你应该也知道吧?」

    「是啊。」

    虽然我不曾见过他本人,但你已经告诉我几百万次了。

    「我想成为一个更出色的人。就算是娼妇,也不代表就能被人小看。虽然我没有读过书,可能没办法变成像凡妮莎那样,但我应该可以当一个聪明的娼妇。」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请你不要抛弃我。马修,我会努力的。你应该知道吧?我还会写字喔。只要我有心,也能做帮人代笔的工作。如果手上有本钱,也知道要怎么做生意。我们将来就两个人一起做生意吧,就算不是在这个城市也行。」

    波莉今晚还是一样说着那些既像忏悔,又像表明决心的话。可是,我不曾看过她为了改变现状付出任何努力。这根本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都算不上,就只是一晚的美梦。只要谈论着梦想,她就能变得跟现在不一样,当一个最棒的自己。尽管把自己的不幸挂在嘴边,一直活在后悔之中,却完全不去改变现状,沉醉于自我怜悯。就算没有沉迷于酒精或「禁药」,她依然是个喝醉的毒虫。

    「到时候我们该做什么生意才好呢?虽然卖葡萄酒也不错,但你可能会把酒全部喝光,我想还是不要好了。你觉得卖盐、小麦或蜡烛怎么样?」

    这些东西全是被商业公会独占经营权的商品。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民生必需品,国家会严格监视违法的交易行为,也会重罚违反规定的业者。就算成功加盟公会,新人也不会有生存空间。波莉的想法总是既空洞又不切实际。

    据冒险者公会的鉴定师凡妮莎所说,波莉以前好像不是这样的人。听说她出身于一个还算不错的商人家庭,虽然头脑不是很灵光,也曾经帮忙过家业。她还有过未婚夫,原本说不定有机会嫁给一个还算富裕的商人。可是,因为家里的店倒闭了,她母亲上吊自杀,父亲也把她卖给娼馆。波莉不愿承认现实,也无法接受现状,心里找不到平衡点,只能紧抓着不切实际的解决之道,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沦落到社会的最底层。凡妮莎实在看不下去,好几次都劝她改行,但不要说三天,她连半天都坚持不了。

    你要认真工作,好好正视自己的人生──就算跟她说这些大道理也完全不管用。她当下会表示赞同,但隔天又会故态复萌。因为比起努力改变现状,一边喝酒一边说着丧气话要来得轻松多了。她就这样徒增年岁,最后逐渐老去。跟我如出一辙。

    「是啊,你没有错。我相信你一定做得到。」

    就是因为这样,我今天也说着一样的违心之论。

    后来又过了一阵子,德兹的老婆平安生下一个男孩。幸好母子都很健康。德兹开心到不行。他在公会里依然是个不苟言笑的大胡子,但回到家就会变成和颜悦色的奶爸。看到挚友那么开心的样子,我也觉得很高兴。这样我就更好捉弄他了。

    当我打算买点东西过去,在街上闲晃的时候,突然看到有个人影要走进巷子。

    我下意识地回头一看,发现那个戴着灰色兜帽的背影往巷子里头走。那人有着形状很棒的屁股,还有优雅的走路姿势,我绝对不可能认错。

    自从那天以后,我就不曾见到公主骑士殿下。我偶尔会从外面偷看「金狮远吠亭」里面,但每次都没见到她。

    对方整天都在「迷宫」里英勇华丽地战斗。我则是日复一日地喝酒,整天在街上闲逛,努力找寻掉在地上的零钱,夜里就忙着安慰哭泣的波莉。我们之间不可能有任何交集。

    我们终究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两个不可能相遇的人,就算有机会聊上几句,也不过是偶然罢了。虽然我们应该还有机会擦肩而过,不然就是远远看到对方,但应该再也没机会聊天了吧。

    她跑到这种地方做什么?她的服装好像跟平常不太一样,不过这一带可不是那种公主殿下会来的地方。那个名叫拉尔夫的疯狗好像也不在旁边。

    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跟上去看看。我闻着陌生醉汉留下的小便与呕吐物的臭味,偷偷跟踪公主殿下。我还以为我这个大块头跟在后面应该会立刻被她发现,但她好像没注意到我。

    我们穿过曲折蜿蜒的小巷,最后来到「夜光蝶大道」上一间名叫「红棺」的娼馆后门。她来这里做什么?「灰色邻人」也有不少可以找到男娼的娼馆,但那间娼馆应该只有女娼。正当我感到疑惑,以为公主骑士殿下可能有那方面的性癖时,一名男子从后门走出来,让我看傻了眼。

    那人就是奥斯卡。他是凡妮莎的男朋友,年约三十的斯文男子。虽然他有着金发碧眼,还有一张称得上俊美的帅脸,但我十分清楚,这家伙是一个跟我半斤八两的人渣。

    奥斯卡露出和善的笑容,小心翼翼地扫视周围。我躲在暗处,偷偷观察情况。奥斯卡把一小包东西交给艾尔玟,然后收下一个小小的袋子。我听到非常细微的金属摩擦声。奥斯卡看了看袋子里面,满意地点了头。

    「我说到做到了。」

    艾尔玟强忍着怒火这么说。

    「请你把『那东西』还给我。」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对方的口气显然是在装傻。果不其然,艾尔玟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你这家伙竟敢算计我!」

    「我劝你最好不要大声喊叫。」

    奥斯卡把食指摆在嘴唇前面。

    「毕竟东窗事发会有麻烦的人可是你。我有说错吗?『深红的公主骑士』殿下。」

    虽然只是细微的耳语,口气却像是砍下龙头般得意洋洋。

    「头上戴着那种东西,你应该很不好说话吧?可以请你拿下来吗?」

    「……」

    「可以请你拿下来吗?」

    他加重语气又说了一遍后,艾尔玟不情愿地拿下兜帽,露出她亮丽的红发。

    「这样仔细一看,你果然很美呢……呜哇!」

    艾尔玟把手伸向挂在腰间的剑,奥斯卡也在同时迅速往后跳开。

    「拜托你千万别乱来。要是在这里把事情闹大,我们两个都会有麻烦,难道不是吗?」

    也许是奥斯卡的胁迫奏效,艾尔玟很明显地畏缩了。那个可以果敢冲进一群魔物之中救出同伴的公主殿下,现在竟然在害怕。

    最后她终于放开握着剑柄的手。也许是确信自己赢了,奥斯卡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绕到艾尔玟背后。

    「你放心,东西我会还给你的。只不过,虽然这里面都是金币,只有这点钱可能还是不太够。你应该比我明白那东西的价值吧?」

    奥斯卡故意在她面前摇晃装着钱的袋子。那笔钱大概是我十年份的生活费吧。

    艾尔玟一脸苦恼地紧咬着唇。

    「我是这么想啦,毕竟我们今后还得长期往来,只有金钱上的往来不是太冷漠了吗?你懂我的意思吧?」

    男子伸手碰触那头深红色的长发。她有一瞬间想要闪躲,最后还是没有挥开对方的手。

    「如果我说出这个秘密,我们两个都会完蛋。我是无所谓啦,反正我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不过,你就不是这样了吧?我有说错吗?」

    「……」

    「只要我们不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件事。让我们进一步深交好吗?」

    奥斯卡把手伸向她细长白皙的脖子。我捏住自己的鼻子。

    「喂!你在那里做什么!」

    我为数不多的专长之一就是模仿那个黑皮肤的卫兵。那种很有特色的菸酒嗓很好模仿。

    「你是奥斯卡对吧?给我站在那里别动!」

    我原地踏步,发出好像有人正走过去的声响。

    奥斯卡啧了一声,快步逃离现场。他跑得太过慌张,结果好像不小心撞到人了,听得到尖锐的惨叫声。被留在原地的艾尔玟愣了一下,但她很快就重新戴上兜帽,准备离开。

    「公主殿下,请您留步。」

    艾尔玟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对了,我好像还没做过自我介绍。」

    为了让她放心,我摊开双手,尽量用温柔的口气说话。

    「我叫马修,请多指教。」

    我笑着伸出手,但她没有跟我握手。她就像一只被人欺负过的野狗,充满了戒心。

    「……你怎么会在这里?」

    「那是我要问的。这里可不是你这种公主殿下该来的地方。」

    「这件事与你无关。」

    「话不能这么说吧?你差点就被色狼侵犯,我可是好心救了你耶。」

    「色狼?」

    她一脸茫然地眨着眼睛。

    「是啊。难不成你才是那个要侵犯别人的色狼?如果我坏了你的好事,我愿意道歉。为了补偿你,我愿意让你摸屁股。不过我的屁股很敏感,可能会不小心发出怪声就是了。」

    「开什么玩笑!谁要……不,抱歉。谢谢你出手相助。因为事出突然,我有些心慌意乱。」

    说着这些话的同时,艾尔玟的表情也逐渐放松。成功守住秘密让她松了口气。看来我好像猜对了。

    「我改天必定会回报你。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别这么说嘛。在这里站着说话也很奇怪,要不要陪我去喝一杯?我不会对你乱来的。」

    「不必麻烦了。」

    她重新戴好兜帽,准备离开这个地方,就像只振翅起飞的小鸟。

    「只要一下下就好。我今天身上刚好有钱……糟糕!」

    我的钱包掉到地上,铜币与银币散落一地。

    「不好意思,可以帮我捡一下吗?」

    公主骑士殿下皱起眉头。被我这种小混混命令,她应该觉得很屈辱,也或许是想起刚才的奥斯卡了吧。

    不过,也许是因为我刚才出手救了她,她最后还是乖乖蹲下。她太疏于防备了。我趁机抓住她的手,把手伸进她怀里,拿出那包东西。

    「你要做什么!」

    在她出手抢回东西之前,我赶紧退向后方。

    「别这样大声乱叫。」

    她一副随时都会拔剑的样子,让我慌张地伸手制止。

    「这可不是你这种淑女该碰的东西。」

    我很清楚这只是多管闲事,但我也很明白如果放着不管,她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冒险者公会里有一位名叫凡妮莎的高明鉴定师,你应该认识吧?」

    在这种阳光照不到的巷子里,如果跟她打起来,我百分之百会输。我努力想着该如何避战,继续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

    「她看东西的眼光远远强过寻常鉴定师,但看男人的眼光差到了极点。她总是跟一些无可救药的人渣交往,而她的现任男友更是糟糕,就是刚才跟你起冲突的奥斯卡。」

    艾尔玟的身体抖了一下。

    「他是个还算有名的药头,会从黑道那边买进可怕的『禁药』,卖给那些深信自己是来自沙漠王国的贵族的梦想家,还有忘记把常识装进脑袋的冒险者。」

    兜帽底下的脸孔变得苍白无比。

    「这东西是『禁药』,而你是个惯犯。」

    这瞬间,艾尔玟瘫坐在地,就像灵魂出窍了一样。

    「我有说错吗?」

    公主骑士殿下没有回答,但她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恐惧、愤怒、羞耻与绝望……这些情感像是被丢进魔女的大锅,全都混在一起熬煮,冒出恶心的泡泡。她把双手放在自己的脖子后面,应该是为了隐藏脖子上冒出的黑色斑点吧。

    我打开袋子,里面装着一个小瓶子,瓶子里装满白色粉末。我打开瓶盖,闻了闻味道。

    「原来是『解放』啊……」

    我自己不曾用过,但用过的人告诉过我,只要舔一下这种白粉就能让人感到无比亢奋,把恐惧与所有情感都抛到脑后。而代价则是自身的毁灭。用不了几年的时间,骨头与内脏就会变得千疮百孔,寿命也会确实缩短。就算停止服用,也会因为戒断症状尝到地狱般的痛苦。奥斯卡那个混帐,竟然把这种没天良的东西拿出来卖,他会下地狱的。

    (插图012)

    「啊、啊……」

    艾尔玟发出呻吟声,而且声音里充满了渴望。虽然她没有突然扑过来,好像还能保持理智,但要是情况继续恶化下去,她很可能会为了得到「禁药」出卖身体。

    我没有盖上盖子,就这样把装着白色粉末的瓶子丢进附近的排水沟。白色粉末跟瓶子一起被污水冲走了。

    「我不打算对你个人的私事说三道四,可是依赖这种东西……」

    后脑杓突然传来一阵冲击。原来是双眼充血的公主骑士殿下向我扑了过来。

    「你这个混帐!」

    她激动地挥拳揍过来。我连忙举起双手,但拳头还是击中了我的脸。虽然力道不强,速度却非常快,让我很难闪躲。拳头好几次都穿过防御,直接打在我身上,我才刚失去平衡就立刻被击倒在地。我摔个四脚朝天,被她骑在身上殴打。

    情况不妙,现在的我连臂力都赢不过她。公主骑士殿下好像完全气疯了,挥拳的动作也变很大。我稍微缩起脖子,用额头承受她使出全力挥下的拳头。我的身体还是一样耐打。公主骑士因为拳头痛而暂时停手,我趁机从她的身体底下钻出来。

    「如果想拿到『禁药』,那你就去捡啊。只要马上喝下那些污水,说不定还有一点味道。」

    艾尔玟这时才总算恢复理智,整个人停住不动。她轮流看向自己红肿的拳头与排水沟,还有被她痛打的我。也许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她低着头蹲在地上。我以为她在小声哭泣,但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不久后,我起身,然后拍掉身上的灰尘,朝公主骑士殿下伸出手。

    「如果你不嫌弃,要不要跟我谈谈?」

    我带着公主骑士殿下来到冒险者公会的二楼。公会里有好几个用来让冒险者密谈的房间,就算声音稍微大一些也不会被外面的人听见。因为这个缘故,冒险者们也会在这里对人动私刑。如果在这里谈话,就不用担心被人偷听了。我也想过要把她带回家里,但在这种情况下那么做,她可能会误以为我居心不良。顺带一提,波莉出去上班了,要到深夜才会回家。

    狭窄房间的中央有一张伤痕累累的桌子,像是身经百战的战士一样静静伫立。公主骑士殿下按照我的指示,在快要散掉的椅子上坐下。

    她把手掌摆在大腿上,脸色苍白地低着头,宛如等待审判的罪人。

    「你不需要那么拘谨,把我当成神父就行了。」

    虽然我还在老妈的肚子里时就舍弃信仰那种东西了,但我至少还能听别人倾诉烦恼。

    「我就直说了。你得了『迷宫病』对吧?」

    她还是沉默不语,但那微微握住的手掌还有紧紧并拢的双膝,都老实坦白了自己的罪状。

    「这是常有的事。」

    在缺乏照明的「迷宫」里,死神总是一直跟在身旁。地形、魔物、陷阱与同行……死神随时都有可能从背后袭来。自从来到这个城市,我已经看过好几个这样的家伙了。

    一旦得了「迷宫病」,就算用魔法也无法治好。尽管可以用僧侣的「奇迹」鼓舞士气,效果也维持不久,患者很快就会变回一只胆怯的小猫。如果是症状比较轻微的家伙,只要搬到其他城市,不再踏进「迷宫」,就还能继续战斗。可是,绝大多数的患者都会失去战斗能力。冒险者是一种需要赌命的职业,如果无法赌上性命就再也做不下去了。之后只能退休,不然就是丧命。

    还有些人会因为走投无路而使用「禁药」,这位「深红的公主骑士」殿下也不例外。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虽然我不认为这是个聪明的做法就是了。

    也许是放弃辩解了,艾尔玟依然低着头,小声说出自己的罪状。

    「我……是在半年前左右开始碰那种东西。」

    听说是因为无法忍受对战斗与「迷宫」的恐惧,她才会开始碰那种东西。她隐瞒自己的真实身分拿到「禁药」后,就慢慢开始用了。

    「刚开始非常有效。心情变得很棒,征服『迷宫』的进度也远比过去快许多,但我做出蠢事的报应很快就来了。」

    她服用「禁药」的间隔越来越短,现在如果不每天服用一次就会出现戒断症状,双手会不自觉地颤抖,脾气也变得暴躁,无缘无故就对身边的人发火。为了避免被人发现异状,她只能不断服用「禁药」,完全就是恶性循环。

    「最后甚至还听从那种家伙的要求,把祖先传下来的翡翠项炼交了出去。」

    据说那是一位很久以前从异国嫁过来的公主带来的嫁妆,是非常宝贵的东西。而艾尔玟却打算把那种宝物拿去换「禁药」……不,她已经这么做过一次了。这就是「禁药」的可怕之处,就连清廉洁白且意志坚强的公主殿下都会为此变得疯狂。

    她很快就感到后悔,到处凑钱想把宝物买回来,却反过来受到威胁。

    「我身为马克塔罗德王国救赎的象征,却只能靠那种东西克服恐惧这种事,绝对不能让民众知道。你应该也能理解吧?」

    「既然你会害怕,就赶紧退休吧。」

    「我不能这么做。」

    「我明白你的苦衷。为了复兴王国,你必须挑战『迷宫』取得宝物吧?我就坦白说吧。你身边的同伴都是些没出息的废材。那种美好的丰功伟业,只要给吟游诗人几枚铜币,他们就会开心地歌颂,但那绝对不是在现实里该做的事情。」

    如果是所有幸存者同心协力去挑战还说得过去,但不管本领有多么高强,让一个女人背负整个国家的命运这种事,只不过是狗屎。

    如果想建国,也可以去开垦南方的荒野,不然就是侵略其他国家。先到某个国家当官,然后找机会窃国也不是不行。反正这些做法都比那种不切实际的手段来得好多了。

    「如果你会感到害怕,就直接说出来吧。难道你一直都是把自己的背后交给那种心里有话也不敢跟他们直说的家伙吗?」

    「这件事跟你无关。」

    「是啊。确实跟我无关。」

    我叹了口气,往后躺在椅背上。

    「我承认。我们不过就是前阵子稍微聊过几句,都还没自我介绍的陌生人。不过我也要问你,知道你这么痛苦的家伙有几个?我敢打赌,一个都没有。」

    如果她当初能说出自己的痛苦与恐惧,应该就不会去碰「禁药」那种东西了吧。

    那些人只不过是把名为期待的皇冠戴在她头上,赞颂着这位崇高、清廉又美丽的公主殿下,从来不曾想过这会对公主殿下造成多大的负担。那些幸福的家伙还真是无知又无能,怎么不去死一死算了?

    「这是我的忠告。你一定要把『禁药』戒了,碰那种东西绝对是个错误。我不喜欢管别人的闲事,也知道自己没资格命令你,但我还是要这么说,别再服用了。『绝对不要』。」

    在我说出这些话的同时,那种不愉快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

    「我见过好几个碰『禁药』的家伙,每个最后都没有好下场。有人为了买药跑去抢劫,最后遭到处死;有人精神错乱,把魔物当成自己老妈,自己跑去给魔物吃掉;也有人受不了毒瘾发作的痛苦,亲手刺穿自己的喉咙。你应该也不想要那种特别的死法吧?」

    明明没人拜托他们,他们还是表演了那种低俗的「特技」。

    「尤其是『解放』,因为效果强烈,戒断症状也非同小可。而且连『解毒』都无效。」

    世上还有魔法这种方便的东西,不但可以帮人疗伤,也能帮人中和体内的毒素。可是,魔法也有治不好的病症,那就是「迷宫病」这种心理疾病,还有「禁药」中毒的症状。「解放」在制作时会用到含有特殊魔力的药草,所以也无法制作出解毒剂。

    「你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放弃『迷宫』里的宝物与复兴王国这个目标,别再继续当一个冒险者,然后找个乡下地方,看着大海专心疗养。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其他人去做吧。不管要说是生病还是受伤都好,理由这种东西要怎么捏造都行。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剩下的就交给底下的人去做吧。」

    「感谢你的忠告。」

    艾尔玟难过地摇了摇头。

    「但是……现在的我需要那种东西。」

    「你要靠着『禁药』复兴王国吗?你打算让人在王国史上写些什么?尽管得到『迷宫病』,心里害怕得不得了,艾尔玟公主殿下依然服用『解放』,拖着中毒的身体拿到宝物,最后成功复兴王国吗?」

    「如果实在情非得已,我也已经做好觉悟了。」

    「你打算把秘密与恐惧全部藏在心里,就这样前往冥界吗?还是算了吧。被人当作蜥蜴的尾巴断尾求生,可不是一位公主殿下该做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管到这种地步?你不是承认自己跟这件事无关了吗?」

    「难道你不曾拿面包喂饿着肚子的小猫吗?难道你看到花快要枯死都不会帮忙浇水吗?这就是我这么做的理由。只要是个人,都会有这样的同情心。」

    我很清楚自己是多管闲事。照理来说,我完全可以置身事外,也能把这个丑闻卖给别人。如果是「深红的公主骑士」殿下的丑闻,应该可以卖到不错的价钱。她出身高贵,既优雅又高洁,地位与教养都跟我天差地别。这种高贵之人居然也会趴在地上舔着污泥,很多人看到她露出那种丑态都会觉得爽快与兴奋。我也不例外,我反倒还会抢着冲第一。我之所以出面阻止,应该只是因为那点跟鼻毛一样少的良心,也或许是因为眼前这位缩着身体的公主骑士殿下令我感到同情。

    「那我的人民要怎么办?他们被魔物大军袭击,骑士、士兵与王家都无法保护他们,让他们的土地与家人都被夺走了。他们明明都是无辜的。」

    「可是,那些魔物也不是被你吸引过去的不是吗?」

    责任感强是无所谓,但也没必要把一切责任扛在身上。

    「而且所谓的人民其实意外地坚强,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定居下来,只要有钱跟食物就能自己过得很好。只有极少数的人非得住在马克塔罗德王国不可。」

    听我说到这里,艾尔玟一脸疑惑地这么问: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只是个平凡的小白脸。」

    「小白脸又是什么?」

    公主殿下还真是不谙世事。

    「听说在某个离这里非常遥远的港口城市,有一群靠潜入海里捕捉鱼贝维生的女人。」

    艾尔玟听得满头问号,我使了个眼色让她闭口不语,然后继续说下去。

    「因为浅滩上的鱼贝几乎都被捕完了,她们只能搭着小船前往外海,然后潜到海底捕捉鱼贝。当然,如果不小心溺水,她们就会没命,所以都会在腰上绑着一条保命绳。她们会尽可能捕捉鱼贝,如果快要憋不住气了,就会拉扯那条保命绳。只要收到这样的讯号,在小船上待命的男人就会把女人拉上去。因为这个典故,那些负责拯救女性的男人才会被称作小白脸(注:小白脸的日文是「ヒモ」,也就是绳子的意思)。」

    这些事情我也只是听说,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

    「为什么不是那些男人潜到海底?」

    「也许是因为他们得负责驾船,不然就是只有男人才有体力把人拉上来吧。我还听说女人比较耐寒,可以在海水里待得更久。」

    就算她这么问我,我也回答不出来。毕竟我也只是道听涂说,希望她别再问了。

    「总之,所谓的小白脸就是一种帮助、治愈并抚慰女性,借此换取微薄酬劳的职业,也可说是女性的引导者吧。」

    「你是说,你就是那种引导者吗?」

    「算是吧。」

    我现在整天游手好闲,只是个寄生在娼妇身上的废物渣男。

    「我知道你很看重王国与人民,但我还是要劝你住手。那些东西不值得你牺牲自己。」

    「不是这样的。」

    艾尔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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