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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没有干劲的英雄)

    他醒来。和身旁的搭档一起。

    一如往常平凡无奇的早晨。

    然后如同往日,祈求无事平稳的一天。

    『懒鬼,快起床!』

    声音从枕边传来。

    像男声又像女声,中性的嗓音在脑袋里回响,我朝着声源睁开惺忪睡眼,在枕边的是这三年来见惯的、能放在手掌上的小徽章。

    金色的轮廓,中间镶有翡翠,周围嵌着七颗颜色各异的石头。这个会说话的徽章,是三年前我被召唤来到异世界时女神给予我的。

    这是给我(山田莲司)的武器,一个有灵魂、有意志、会说话的徽章。

    「……早安。」

    『你还是一样,早上都起不来。』

    我在心中嘟嚷『少管我』,轻轻摇了摇宿醉未醒的头。

    我撑起身体,炫目的阳光从窗帘间隙照进来,没吃早餐的胃向我控诉着饥饿。

    「……睡过头了。」

    睡迷糊的脑袋有点重,或者是昨晚的酒意残留得比想像中更浓厚。

    虽然我称不上酒豪,但在自认爱酒的人士中还不算太弱,这样的宿醉也很快就会恢复。

    『真是的,看起来昨晚独自享乐了。』

    「只是喝酒而已。」

    『谁知道呢。』

    我离开床,拿起放置在床头的水瓶,将温水倒入杯中。

    一饮而尽之后,感觉略微缓和了宿醉的头痛。

    『去洗把脸再来,你脸色好糟。』

    「你是我老妈吗?」

    『我可不想要你这样的小孩。』

    完全没错。如果我身为父母,也会想叫孩子更振作点好好生活吧。

    这种日复一日的生活,自由是自由,但到了这个年纪,却没有家也没有存款。

    连今天的早餐吃什么,都要和钱包好好商量的男人——谁都不想要这种儿子吧。至少如果我是父母,会希望孩子能更有规划地生活……这么说好像事不关己,但指的其实就是我。

    『你不想过更健康的生活吗?』

    「正在积极地考虑噢。」

    『你每次都这样说,不要再骗我了。』

    「那真是遗憾。」

    像平常一样互相拌嘴,我一边把水瓶的水移到房间的洗脸台上。

    一洗完脸,睡意与宿醉都消除了。

    「啊,想轻松地过日子。」

    『……唉。』

    我一边听着它深深地叹气,一边换好衣服。我在这个世界平时都穿着束腰外衣与草绿色的裤子,腰上系着皮革腰带,再披上下摆都脱线的旧斗篷,这样我就和异世界的普通人没有两样了。

    如果腰上佩剑,就像一个合格的冒险者,但我当然没有那种东西。

    这个世界有剑与魔法——也就是魔术。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那样的魔术时,内心惊讶与极度兴奋的感觉。初次看到真正的剑与长枪时也一样,跟电视与书上看到的完全不同,是真实呈现眼前的真正武器,拿在手上出乎意料地沉重,一开始只是挥了几次就感到精疲力竭。

    我一边回想起令人怀念的往事,一边呼了口气。

    令人遗憾的是,由国王授与的那柄具有历史渊源的名剑,由于身无分文,被我典当了。听说卖给收藏家(狂热者)的话价格不菲,可惜我是卖给偏僻乡下的武器店,只换得一个礼拜的伙食费。

    知道这个事实后,我被徽章持续怒斥了两天,现在想来也是段不错的回忆。

    我秉持着往事已矣的生活原则,但也消沉了一阵子。事实上只要想起这件事,就有点失落——价格若能开高一点就好了。

    「今天也要认真采药草。」

    『弑神的英雄竟然充满干劲地采药草……真是可悲。』

    「这种脚踏实地的工作是很重要的。」

    『这种脚踏实地的工作应该让村民或初级冒险者做。而莲司应该做的是更危险的工作。』

    「不要,好可怕。」

    我也觉得自己很可悲。在讨伐魔神的旅程中,曾经和三公尺的巨狼、十公尺高的恶魔和食人植物战斗,也碰到奇幻电动或电影常出现的巨龙、魔像和像死神般的不死者。

    只是无论历经几次战斗,我都无法完全消除面对魔物时的恐惧。即使习惯了战斗,恐惧仍然存在。就算拼了命地努力,受伤就会痛、会死就是会死。无论是接受女神加护的勇者、普通村民、超越人类的魔物……或者是魔神,只要被杀就会死——这点万物平等。

    死亡很可怕。我抱着这样的想法,被说天真也无法反驳,终究幸存了下来。某种程度上,这或许才是最大的奇迹。

    换完衣服后,我走出寄宿的房间,由于没有钥匙这种高级设备,贵重物品必须自己随身携带,这就是异世界。话虽如此,能够称之为贵重物品的,也只有一枚会说话的徽章搭档而已。在游戏里的话,锁不锁门都无所谓,不过在现实的奇幻世界里,就是这么不方便。

    氺氺氺

    人类所在的大陆——伊姆内几亚大陆上的村庄或城镇,虽然存在着规模差异,但无论哪里都有冒险者公会。公会接受住民的委托,而冒险者完成委托后就能得到报酬。

    魔神被讨伐后,魔物减少,照理说这一年来冒险者的工作会随之缩减许多,不过冒险者一职仍没有消失,因为除了讨伐魔物,也有采集药草、收集特定素材等工作。

    冒险者是这个世界上人数最多,同时也是最危险的职业。赌上性命进入秘境、收集各种素材;或者拼命抵达无人造访的未知圣域。财富、名声、称号、荣誉——即使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得偿所愿,但不论是谁都可以勇于追求,这就是冒险者。高风险、高报酬,把自己的性命放在天秤上,并且得到相应报酬的一群人。

    可是不要说魔神了,就连最低等的魔物,对普通冒险者而言都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冒险者就算体力、智力、魔力都很高,遇上在RPG中以低等级闻名的史莱姆,在现实中也是最难缠的对手。砍也砍不死、打也打不死,只能用火炬、魔法火焰焚烧,或冰冻它。

    这什么怪物啊——我在第一次遇到时狠狠咒骂了一声。

    自己大概算强——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完整地参与了魔神讨伐之旅,这件事让我稍微为自己感到自豪。

    不过我也没有独自讨伐魔物的打算,不如说,单独行动的冒险者是很稀少的。

    无论是哥布林还是半兽人,都是成群行动,只要稍有大意就会送命。

    说到『异世界』,会想到剑与魔法,还有魔物,但来这里已经过了三年,看到魔物只觉得头痛。我没有足以匹敌魔物的巨大力量,还是孜孜不倦地收集药草,赚点日薪才适合我。我一边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公会前。

    公会是一栋单层建筑物,木造柱子、石造墙壁,空间可容纳十几个人,是西部片的电影或连戏剧中可以看到的建筑物,门也是西部片常看到的双开门。

    『……你还是一脸嫌工作麻烦的表情啊。』

    「我会好好工作的。」

    这枚徽章把人当成什么了啊?我至少还会赚取活下去所需的基本资金。

    还有,明明在口袋里,就不要对别人的表情挑三拣四。这张脸天生就长这样。

    我偶尔也会怀疑,这家伙的视野究竟是什么模样。询问它,它说看得到我正在看的物体,也能大概了解周围环境。话虽如此,它却很常嫌弃我。如果把徽章放在其他人身上,只要离开我,似乎就不能跟我维持相同视角。

    我一边在心中抱怨,一边穿过公会大门,里面有几位冒险者,大抵比我年轻,几乎都是二十几岁左右,只有一个彪形大汉看起来较为年长,跟熊没两样。

    在伊姆内几亚,十岁以后就开始在公会工作的大有人在,不如说在异世界,即使是未满十岁的小孩,也可能已在公会赚钱。

    顺带一提,这些孩子所做的,都是像专门采集药草等危险度较低的工作。所以不厌其烦地采集药草的我一出现,公会内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另外,因为徽章的声音只有我听得到,在别人面前回应它的『声音』时,就会被当作喃喃自语的神经病。就某方面而言,这是一枚受诅咒的徽章也说不定。

    一开始我还不习惯,常出声回话,出糗了好几次……仅是回想就感到羞耻,真想把记忆消除。

    其实也能好好地让别人听见它的声音,但太显眼也令人困扰。

    我不是弑神的英雄,而是到处可见的普通村民,这是我给自己的定位。

    「早安……?」

    「已经中午了,反正你昨天又喝酒喝到深夜才睡吧?」

    打招呼之后,坐在柜台里的十五岁少年高声回我。真的好严厉……我缩着肩膀走入公会。

    我一一向里面的人问候着,同时前进,正在和柜台少年说话的女性转过头来看向我这里。

    看起来不甚眼熟……更正确地说,是在这个村子里首次见到的生面孔。

    「早安?」

    「谢谢。」

    少女歪着头,朝我露出美丽笑容,我也向她应声。她之所以用疑问句,大概是现在分明已经中午了吧。

    我也没有想到会有人回应我道的『早安』,因此不知道要如何接话,竟然没头没尾地回了『谢谢』。跟柜台的少年一样,我也很想吐槽不知道在说什么的自己。

    我把目光移向这位初次见面的女性。一头蜂蜜色的秀发轻轻摇曳,身上传来男人绝对没有的好闻香气。至于长相,十个人里面有五个人会赞扬她是美人,剩下五人会说是美少女。一双蓝色的眼瞳,眼角微微下垂,鼻子很挺,嘴唇则十分小巧。身高以女性来说很高,大约到我的鼻尖。我有一百八十公分左右,这样她大概有一百七十公分吧。

    只是,她的服装非常引人注目。这种用上好材质缝制的蓝色长袍,在乡下的村庄是看不到的。从长袍的缝隙中,可以看到白色的衬衫,以及与长袍同色的裙子与长靴,而且一看就知道是高级品,不是乡下的冒险者用得起的东西。虽然从外袍看不太出来,但好像只配备了最基本的防具铠甲。因为身体动作的时候只发出些微金属音,应该不是重装备。

    虽然像行家似地评价了一番,不过这位女性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位冒险者,身上的装备像新品,没有常常使用的感觉;也不像老手存了钱更新的装备。只有挂在腰上剑鞘里的短剑,一看就知道是便宜货……这把剑恐怕是在村里的武器店买的。而且她的年纪,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

    「新人吗?」

    「咦,看得出来吗?」

    她露出仿佛自带闪亮音效的漂亮微笑,真是位美人。所谓如花般绽放笑容,大概就是指这样吧。

    即使覆盖外袍也看得出的丰满胸部,自然而然吸引了视线……男人的天性还真是可悲啊。恐怕她没有自觉,但她确实是一位会让男人脸红的女性。我以对方不会察觉的程度看向她的胸部,再暗自移开视线。

    「脸露出色色的笑容了。」

    「小孩子别多嘴。」

    『……真是可悲。』

    乡下的冒险者公会充满了粗鲁的男性,完全没有女性气息,其他的冒险者一定也能理解我的心情吧。应该说,在我到达公会之前,想必已经有人找她攀谈过了吧。

    我不着痕迹地留意四周,不过她似乎没有一起组队的同伴。孤身一人,在公会中特别地显眼。

    即便是乡下,仍有魔物出没,所以就算是经验丰富的冒险者,也不会单独行动。尽管感到不可思议,但我还是让自己不要显得太过在意。毕竟那是她的问题,不是我的。我的个性散漫,不是见义勇为的人。虽说如果对象是这样的美女的话,就算扯上些麻烦也算不了什么大事。

    「你来找工作吗?我想接些采集药草的工作……」

    「啊,请。」

    「今天又要采药草?」

    「因为也不是特别缺钱,我只有一个人,想找安全的工作。」

    「话虽如此……但如果是你,一个人也能做得不错吧?」

    「少年,你太高估我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而已。」

    『真是的……』

    我一边偷偷观察看着我和少年互动的少女,心里一边浮出疑问。她的动作看起来十分拘谨,与其说不习惯跟人互动,感觉更像是不知道如何接工作,是彻头彻尾的新人吗?

    要成为冒险者,并不需要特殊的资格,即使是捏造身分的罪犯,也能成为冒险者。另外,由于几乎都是需要体力的工作,所以冒险者大多是对自己体力有自信的人,也就是男性。虽然也有女性的冒险者,却不常见,尤其还是这样年轻貌美的女性。

    会想成为冒险者的女性,大多是为钱所困。还有一些则是像曾经的我们一样,有什么使命在身。当然,像我们一样从异世界被召唤过来,更为少见就是了。

    最后还有一种是苦无工作,为了尽快赚到钱而当冒险者。这个职业虽然高风险,但也高报酬。尤其若有债务在身,更要成为冒险者,要是能完成危险的委托,短短几天内就能收获一大笔金额。

    眼前的这位女性……至少看起来不缺钱,而且说她是贵族也没人会怀疑。她身上流露着我们这些粗鲁的冒险者所缺乏的气度。在眼前这名少女身上所感受到的氛围,就像我认识的贵族,或者王城的公主殿下一样。

    「你也要采药草吗?」

    「不,我要去讨伐魔物。」

    「…………」

    我一瞬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好把视线从美女身上移向柜台的少年。

    「不行不行,你还没有实绩,太危险了。」

    「就是这样。」

    「反而是你这家伙才不该采药草,去讨伐魔物啦!」

    「不要,好可怕。」

    「你看看。」我说着,同时指了指自己的腰间,那里没有任何冒险者应该佩戴的东西。

    我把剑典当了,换来的钱在昨天喝光了。今天若不靠公会的委托赚点钱,连晚餐都没得吃。我也二十八岁了,这状态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虽然我不愿思考这么多,但不想的话,又要被口袋中的搭档怒骂了。

    先把这些事情放一旁吧。我没有短剑之类的轻便武器,空有一副身躯,是要我赤手空拳地跟魔物打架吗?

    这更不行吧?不要说打碎大石了,我的拳头连树木的果实都不知道能不能劈开。

    能用拳头击碎石头的怪物——虽然说我认识的人里面就有两位,可是他们有外挂啊。真是遗憾,我拥有的外挂技能没那么万能。

    「懒惰鬼。」

    「轻轻松松地赚钱,每天和平生活是我的梦想。」

    『那种梦想丢了也好。』

    不要对我的梦想泼冷水啊,愚蠢的徽章。和平可是很重要的,混蛋。

    我已经对拼个你死我活感到厌烦了。我知道冒险者这个行业,危险注定如影随形,但我没有兴趣不断把性命放到天枰上。

    ……我如此过了一个月的悠闲时光,下场就是钱包空空如也。对于这种没出息的样子,即使我不是口袋中的搭档,也觉得自己有些可耻。绝对不能让以前的同伴看到现在的我,不如说,实在不想让他们看到。

    「真是美丽的梦想。不过,有工作是既轻松又能赚钱的吗?」

    「梦想就是无法实现才叫梦想啊!」

    为我梦想加油的少女,笑脸温暖了我的心。话说回来,她可能只是单纯地不知世事。我也想知道怎样才能轻松赚钱。

    我对不像冒险者的美女如此回答,比我更有远见的柜台少年叹了一口气。

    「毫无梦想是成不了像样的大人的,少年。」

    「无论如何,至少不会成为像你这样的大人。」

    好过分的讲法。

    我耸耸肩膀,把手伸向写有委托事项的一叠委托书。

    委托书共分成三类,采集药草与食材为一类,护卫马车或商人到下个村落为一类,讨伐魔物为一类。

    我要拿的,是这里面最厚的采集类。最薄的是护卫类,第二薄的是魔物讨伐类。如果去王都的话,讨伐魔物类会是最厚的,护卫类次之,最后才是采集类。

    不过这不关我的事,我不想去王都,也没必要去。

    就在我想着这些事情时,刚才的少女把手伸向了讨伐魔物的委托书。

    细长的美丽手指,不要说拿剑了,即使说那双手没拿过比小刀还重的物品也有人信。这位冒险者应该真的是新人。

    「有我也可以讨伐的魔物委托吗?」

    「应该没有吧。」

    我马上回答。不可能会有。

    她朝公会里像熊的冒险者看过去,结果对方连忙转移视线。可能在我来之前,他们就已经交谈过了。毕竟那位冒险者神情坚强,好像很值得依靠,邀请他一起组队也不奇怪。她刚才也跟只是交谈了两句的我搭话,似乎并不怕生。

    因为她是位美人,被邀请组队也不坏,不过要讨伐魔物还是拜托别找上我。真的太危险了。

    这个世界的人们,不可能像我一样拥有外挂。每个人都只有一个身体,利用磨练的剑技、学到的魔法与生活至今的经验,赌上性命决一死战。这不像游戏,死掉后损失一半金钱就能苏醒,或是购买什么道具就能复活。死了就是到此为止、结束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

    无论有什么理由,只要死了就到此为止。在死亡面前,无论谁都是平等的,就连神亦是如此。

    所以我沉默地拿起那叠采集类的委托书递给她。

    「因为很危险,不要去比较好。」

    「我已经知道很危险了。」

    像是在说『交给我吧』,她用左拳敲了胸口。

    胸部摇了一下。透过外袍,可以看见明显的晃动。目光移向那里的我没有错,这是作为男人理所当然的反应。

    『…………』

    因为感受到无言压力下蕴含的杀意,我不着痕迹地以自然的动作看向未知的远方。

    凝视女性胸部不是绅士该有的行为,所以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举动。

    我轻咳了一声。

    「我建议你别这样做。」

    「尽管如此,我只剩下讨伐魔物这条路了。」

    她发自内心地说,听她的语气说不定快哭了。

    虽然是真挚的言语……我把视线移到少女后方的柜台少年身上,对方摇了摇头。

    果然是如此吧。

    如果让没有实绩的新人讨伐魔物,就是公会的疏失。

    先采集药草或接护卫委托,累积经验,然后才能讨伐魔物。而且,绝对不能一个人,通常都是两三个人组队。

    像少女这样的新人,一开始几次通常都会搭配老手。在这之中,新人被教导魔物的生态与狩猎的方法,如果要在新的地区展开工作,则要向那个地区的冒险者前辈询问魔物的生态,事先做好功课。

    无论准备得多么齐全、多么小心,都不嫌多。因为这世界的魔物就是如此强悍。即使对手是最下等的哥布林或半兽人,经验丰富的冒险者也不会疏忽大意。

    史莱姆则更是令人心有阴影。像我这种战士类型的冒险者,只能近距离挥舞剑或长枪作战,然而物理攻击对史莱姆起不了作用,它可说是战士的天敌。

    遇到一群魔物时,为了让魔法师可以从远距离用大范围魔法攻击,战士可说是很好的诱饵。但对我这种只会物理攻击的男人而言,一对多就是一场噩梦。

    「你似乎有什么理由啊。」

    可是光只有理由也无可奈何,这是公会的决定。冒险者只能遵守规则,不遵守规则的话,就只是一个犯罪者罢了。

    我取下一张挂在采集药草类的委托书,递给她。

    「先接一些采集素材与护卫的委托比较好。快的话,一个月左右,就能得到足以讨伐魔物的实绩了。」

    我能说的只有这些了。

    她避开我的视线,沉默地走出公会。她像是接受了收集药草的委托,手上顺势拿着我递给她的委托书。

    我让她生气了吧,但是帮助她做不可能达成的事,也不是真的为她好。

    「真遗憾,本来可以结识一名美女的。世间事就是这么不顺利吗?」

    「莲司先生可配不上她。」

    少年,别一脸开心地说这种话啊,我要哭啰。

    目送少女离开,我的肩膀被拍了一下。一回头,像熊的大叔站在我身后。

    「你没做错,我也说了同样的话。」

    「这样啊。」

    多少被安慰到了,熊大叔似乎意外是个温柔的人。

    即使如此,她真的没问题吗?那孩子感觉会在这种情况下乱来,我目前为止的人生经验这么告诉我。若要举例,一起旅行的伙伴……其中那些年轻的孩子,跟今天的少女给人的感觉相同,做出一样的事也不奇怪。

    如果周遭不帮忙就自己来。不过凭我们家年少组的力量办得到,而她没有那样的力量吧。

    『那个少女,会乱来。』

    这是口袋中的搭档传来的忠告,听到之后,我叹了一口气。

    是啊,恐怕她去讨伐魔物了吧。她可能觉得只要展现实力,成功讨伐魔物,就能得到认可。

    我从一叠的委托书中,取下一张采集药草的委托书,走出公会时,太阳刺目地闪耀着,我的内心却乌云密布。

    啊啊,真是的。我讨厌麻烦的事,但这份心情也没有强烈到能弃人于不顾。明明说讨厌讨伐魔物,却自己一头栽进麻烦里。我讨厌这样弱小的自己。我没有一旦决定了就勇往直前、贯彻信念的坚强。笔直地行走于已经决定的道路,对我来说困难重重,很容易被眼前的事物左右,这样的我实在算不上强大。

    我沮丧地把口袋中的徽章取出,用拇指弹了一下,徽章发出『叮』的撞击声,反射着阳光并且旋转。

    我接住落下的徽章,把手打开。

    是反面。期待落空。

    「走啰,艾路曼希尔德。」

    『我就猜你会这么说,莲司。』

    不知是男是女的中性声音在脑袋里响起,显得特别愉悦。是因为我帮助别人让它很快乐吗?还是为我要去讨伐魔物而感到开心呢?我想以搭档的个性,应该是前者吧。我自己则是沮丧于涉入这么麻烦的事情。

    毕竟相处很久了,我和艾路曼希尔德对彼此的性格都有|定程度的了解。我是真的不想做讨伐魔物那么危险的事,受伤会痛、又危险、还有可能挂掉。而且——不论再怎么安全的状况,都会发生无法预测的事情。万事没有『绝对』,特别是把魔物当成对手的时候,我不喜欢这么胡来。

    用手指轻抚徽章,迈出步伐,想找的那位少女已经消失在视线中。因为起初不想和她有所牵扯,所以也没办法。她的目的是讨伐魔物,应该是去了村庄外。在找她的同时,如果也能顺便做完采集药草的委托就好了。虽然只要想起她说自己还是新人,我还有余裕想这些也很奇怪。

    「啊,想轻松地赚钱。在乡下悠闲、和平、安全地生活。」

    『……这样的话,有比采集药草更好的赚钱方法吧?』

    「你太看得起我啦。」

    我如此微不足道,只是一个冒险者。至少,我没有像其他同伴——像那些英雄般强大的实力。

    顺道一提,我们的对话很小声,如果被不知情的第三者听到,只会觉得我是个危险的怪胎。虽然我很在意,但还是会出声回答。无视它的话它就会闹别扭,而且因为是一起旅行的搭档,我不想让它感到寂寞。

    「那么,刚刚那个孩子往哪里去了呢?」

    从村庄出去有东、西两个出口,单纯的二选一,我一边思考,一边用手指把正在把玩的徽章往上弹。

    伴随清脆的声音,徽章在空中飞舞旋转,然后我抓住徽章。是正面。

    「往西走吧。」

    『根据是?』

    「直觉。」

    『…………』

    出了村庄,走在简单铺设的街道上,一边走一边回想刚才的少女,还是感到疑惑。就连小孩都知道,讨伐魔物是很危险的工作。虽然这个世界的人,生命的确很不值钱,为了微薄的金钱,赌上性命也是常有的事,然而刚刚那个少女不像为钱所困。

    那么花钱雇人讨伐魔物不就好了?很多贵族都这样做。所以我觉得很不可思议,那样的美女会赌上性命,亲手讨伐魔物。

    罢了,与其说我被卷进来,倒不如说是自投罗网,因此才有点在意。

    这种事先放一旁吧。接着说到魔物,就想到森林。

    这是喜欢游戏的伙伴曾经的说法,不过关于这个世界有别于一般常识的知识,这就是其中之一。顺带一提,一开始来到异世界时,我也以为魔物是森林才有的东西。

    遭遇魔物的机率若依序排列,比起街道,离村庄有段距离的草原更高;比起草原,幽暗的森林更高;在这些地区中,杳无人烟的洞窟机率最高——擅长玩游戏的|位伙伴如此说道。

    实际上,并没有这种事。森林里确实也有魔物,但是草原上的魔物比森林里的还多,也更难以对付。由于草原一望无际,像冒险者这样的猎物很快就会被发现。以草原作为战场,因为遮蔽物很少,很容易被包围。在这个魔物远远多过人类的世界里,光是数量差距就能对人类造成莫大威胁。

    特别是在公会遇见的蜂蜜色头发的少女,可能正在搜寻的目标——作为魔物代表的哥布林。哥布林绝对不会单独行动,一次最少三只,多的时候甚至是十几只一起行动。

    在洞窟的话,只要不被包围就有可能可以应付,而且正因为黑暗,反而可以悄悄地靠近敌人给予突袭、杀死魔物。在洞窟战斗或许还比较轻松。

    但在草原的话,就会被数只魔物包围袭击。无论多强的冒险者,背后都没有长眼睛,很容易就死了。每天都有人死去,死掉的人是街坊邻居也不罕见。

    那位少女,知道这些事情吗?

    『真是容易吃亏的个性。』

    「别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我也知道自己个性太天真……明明吃力不讨好。」

    因为无法否定,我只能表示同意。这样白费力气究竟是第几次了?明明就缺钱,却尽做一些无法赚钱的事,真是悲哀。世界应该要再对我好一点吧,我好歹也是拯救过世界的人类之一啊。

    如果说到是否为此受到周围的人信赖,还真不好说。因为无论如何,冒险者的主要工作还是讨伐魔物,愈是赌上性命的工作,就愈会获得相对应的信赖感;相反地,不参战的冒险者也难以获得信赖。虽然采集药草是重要的工作,但同时也只是一份谁都能做的工作。

    尤其是我,只接采集药草这种低危险性的工作。在其他同伴眼中,或许会觉得我明明可以战斗却不愿出手吧。

    不过我觉得这样就足以生活了。不做多余的事,每天认真生活,减少威胁生命的危险,这样不就足够了吗?

    我不冒险,这是我幸存下来的秘诀,尤其我还是十三人当中最弱的一个。艾路曼希尔德常常说我弄错了比较的对象,但没有办法,我身边能够比较的对象也只有这些伙伴啊。再说,我深知魔物是多么危险的存在,所以真心地不想胡乱出手。

    『呵呵,没错。』

    一边听着幸灾乐祸的笑声,我一边叹了一口气。

    没有救援请求,也没有谁拜托我去,因此这次的行动没有任何报酬,是免费劳动。

    虽然无法赚钱,不过乐观点思考吧!帮助人不是一件很棒的事吗?而且还是帮助那样的美女。就算只是和美女关系变好,也是十分足够的报酬了!……不过可以的话,我还是想要钱。要是能够帮到她,就跟她谈谈报酬的事好了。

    我可不是什么圣人君子。不能靠吃空气活下去,为了生活,我需要钱。吃饭需要钱、住宿需要钱、买装备也需要钱。

    原来的世界也好,奇幻的异世界也好,活下去需要钱这点是不会改变的。助人的善意或许是为了他人,但也是为了自己。不过,赚不到钱的时候就很辛酸了。

    真是可悲的现实。

    『喂,莲司,脚边。』

    当我边思考着边行走时,艾路曼希尔德扬声说道。我照着它说的看向脚边,那里有一枚铜币。

    这个世界的币值依铜币、金币、银币的顺序递增。一般会以为金币与银币的价值是不是颠倒了,但这是有原因的,金币无法附加魔力效果,重量又很重。

    银币虽然也很重,不过可以附加魔力,最重要的是能对幽灵与不死者发挥特殊效果。尤其是不死者中最高等级的吸血鬼与死神,如果不是银制装备或圣剑等特别的武器,根本难以伤之分毫。

    为了让它们失去再生能力、化成灰烬,升天成佛,这个世界与普通的奇幻世界不一样,金与银的价值是相反的。

    「干得好。」

    『这样就可以买两个面包了。』

    总之,看起来不必担心今天的晚餐了。我拾起铜币,也不忘称赞艾路曼希尔德。

    一枚铜币,可以买两个小面包,或是一片肉干。若要在有点时髦的餐厅吃一顿好一点的午餐,则需要十枚铜币左右。

    在乡下生活,一天的伙食费大约是八枚铜币。

    我哼着歌,轻快地朝草原前进。

    唉呀,果然要乐于助人啊,这也是世界给想做善事的我的奖赏。

    『……啊,我有点想哭了。』

    「你这个身体哭得出来吗?」

    『啰唆……这样贫穷的生活,完全侵蚀体内的灵魂了。』

    我沉浸在小小的幸福中,艾路曼希尔德却不知为何有点沮丧。不必要的高自尊,让它无法忍受捡到零钱就开心不已的事实吧。这家伙还是一样有趣呢。

    反正它就是偶尔会心情低落,所以不用理它。即使现在再怎么消沉,只要再度看到掉在地上的零钱,它又会开心起来,也不用我安慰。我想这家伙已经被俗世沾染了,或许染缸就是我吧。

    还有,比起我,艾路曼希尔德更常捡到钱,真拿它没办法。

    我用拇指弹着捡到的铜币继续往前走,耳边传来细微的武器碰撞的声音,但环顾四周,却什么也没看到。

    「那么,是哪里呢?」

    我停下脚步,呼了一口气。我隐藏身形搜寻四周,不过没有发现在公会看到的少女身影。视线内只有离开村庄后会看到的一块显眼的三公尺高的巨石。

    我把显眼的巨石当作目标前进,多半就在那里。那名少女可能就在巨石的另一面。为了不耽误时间,我小跑步至岩石附近,躲藏起来窥探情况。

    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刚刚在公会交谈的蜂蜜色秀发少女。总之确定她平安无事,我松了口气。

    然后我看到了在她对面的茶褐色皮肤的魔物,身高只和小学低年级生差不多高,可说是魔物的代名词——哥布林。

    哥布林手持从被杀害的冒险者那里抢夺过来的长剑、战斧与战锤,看起来与它们的身高毫不相称。

    它们的鼻子特别宽、特别挺,耳朵也很大,两个耳朵加起来应该和脸差不多大吧?

    与其说鼻子高挺的哥布林比较好看,不如说这种哥布林通常地位比较高。虽然这只是我跟它们交手无数次后的主观想法,可是有这种长相的哥布林,通常都有良好的装备,而且多居于指挥官的地位。

    这些哥布林,单手挥舞着各自得来的武器,追杀着少女。

    『看起来还没出事。』

    「喔,心情变好了吗?」

    『……吵死了。』

    「好吧。」

    我把徽章的声音当耳边风,观察着与哥布林交手的少女。

    战斗恐怕才刚开始没多久,虽然这么说,少女因为大力喘气,肩膀不停上下耸动。她用两手拿着应该没那么重的短剑,剑锋朝下,无法对哥布林造成伤害。情况似乎让她难以维持剑势。

    哥布林那方有五只,每一只都从容不迫地围住少女。它们似乎理解己方无论在数量或体力上都占有优势,已经胜券在握。虽然我无法解读表情,也听不到声音,但它们可能在笑也说不定。像那样被包围,就连逃跑都难如登天。

    即使对手只是哥布林(最下级魔物),只要被包围,中级的冒险者也会栽跟头。如果是单独行动的话,更不可能取胜,所以冒险者几乎不会一个人行动。被包围时,背后有没有帮忙守护的同伴,会使得结局全然不同。

    一般来说,凭着数量优势一口气进攻也能捉到猎物。不过魔物不会勉强进攻,它们会等到猎物虚弱无法动弹时才行动,这是魔物麻烦的地方。这也可以说是它们的本能,知道怎么做才能够以最低的风险打倒猎物。好像有谁说过这样的它们很像野兽。

    『看起来不太妙啊。』

    「我知道。」

    眼前少女被逼入绝境。尽管短剑也能稍微攻击哥布林,但也只是这样,仅能让哥布林受到冲击而往后退。少女光是站着就已经是极限,不如说她还握着剑真是个奇迹。

    看来哥布林想以玩弄少女取乐,所以暂时让她活着。猎物只有一个人,而且毫无战斗经验的话,会让它们的施虐欲望觉醒也说不定。

    新人面对五只哥布林还能挡住它们,这已经有如奇迹了。

    我把铜币收到口袋里,然后取出徽章。

    「要上啰,艾路曼希尔德。」

    『收到。』

    到刚刚为止的悠闲气氛消失殆尽,战斗要认真集中。虽然对手相对低阶,但也不代表可以从容或大意。自以为是最不可取。我知道人类的生命,只要稍不经心,就会简单地消亡,我知道因为大意而丧失的生命有多少。我已看过许多生命死去。即使我生活在和平安稳的日本也深知此理,为了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必须要有这种程度的心理准备。

    徽章(艾路曼希尔德)溢出的魔力,在左手形成闪耀的温暖光芒,然后幻化成武器。出现在手中的是一把刀与五把匕首,没有装饰,是普通、重视实用性的武器。近似银色的刀身反射阳光,闪耀着微弱的光辉。

    确认了武器之后,我把徽章收到口袋。左手拿着刀子,匕首扣在裤子上,用腰带固定。

    「有你在就不用买武器了。」

    『你绝对搞错了我的使用方法。』

    「知道啦。」

    我是『弑神者』,而你是『弑神的武器』,这种事情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虽然现在应该是紧急状况,不过这样拌嘴可以保持适当的紧张感。

    我一边回答艾路曼希尔德,一边从岩石阴影中跳出,把匕首投掷出去。不给对方时间看清楚,那把匕首就贯穿了其中一只哥布林的头部,令它当场毙命。与此同时,完成任务的匕首也变成一团翡翠色的魔力,消散在空中,留下从贯穿的伤口中喷出红色血液的哥布林尸体。

    这是第一只。

    然后我又执起第二把匕首投掷,向还没搞清楚发生什么事的哥布林投出不偏不倚的一击,然后匕首就像被吸进去一样,贯穿了哥布林的眉间。

    这是第二只。此时它们终于惊觉有入侵者,全面戒备着。剩下的三只哥布林看向我。我又投出一把匕首,但被对方用长剑挡了下来。

    本来以为可以用匕首全部解决的说……不过就是这么回事,活在世上不能太天真,不如说能击杀两只,运气已经很好了。

    「啊!」

    我无视少女松了一口气的声音。一对三,以数量来说,还是对我不利。即使对手是哥布林,我也心知自己的实力没有强到能够大意。

    虽然对自己的技法有信心,可是一旦被包围,还是可能无法取胜。我改用右手拿刀,左手持匕首。

    临时凑合的二刀流,真遗憾我是右撇子,没有两只手都能自如挥舞武器的才能。

    在我重新改变持刀架势的同时,离我最近的哥布林挥舞着长剑朝我冲过来。我用匕首架开对方的攻击,反手一刀割破它的喉咙。艾路曼希尔德做出来的刀子手感非常惊人,完全感受不到任何阻碍,喷出来的血染红了我的斗篷,溅到我的脸颊。尚有热气的温度感觉非常恶心。

    在解决一只的同时,剩下的两只分成左右两边,想看准时机从两面夹击。

    而我则投出左手的匕首,牵制其中一只。如果左右一起攻过来,会非常麻烦。用不是惯用的左手所投出的匕首,稍微偏移了目标,并非朝对方的头部飞去,而是击向胸口。

    匕首被对方用武器挡下,不过哥布林的步伐有一瞬间停止,打乱了左右同时进攻的节奏。

    在这一瞬间,我朝没有被匕首牵制的另一只冲了过去。

    对方举起了战锤,我在它挥下战锤之前,用刀砍断战锤的握柄。哥布林摆好架势的双手因失去重心而摇晃,战锤已经无法作为武器使用了。

    似乎没想到铁制的握柄会被砍断,哥布林因为过于混乱,在我眼前停下了动作。它的视线不在我身上,而是惊讶地凝视着被切断的握柄,整只僵住。

    在这一瞬间,我割下它的脑袋,这次我没有忘记马上往后跳,不让血喷到身上。

    还有一只——一回头,最后一只一溜烟地逃走了。

    「呼……」

    我松了一口气,总算是结束了。

    用上衣的袖子擦了擦脸上沾到的血迹,独特的血腥味使我皱起了眉头。就算闻习惯了,恶心的东西还是恶心。

    『技巧看起来没有生疏啊!』

    「怎么可能,只是运气好罢了。」

    我只能耸耸肩。不知为何,艾路曼希尔德总是误会我很强,它明明就知道我只是一直拼尽全力。

    饶了我吧,我只是一个非常弱小的人类。如果是我那些真正强大的同伴,会对自己的强悍深具信心,并且正面迎战。

    是因为它也认识那十二位英雄,所以把我想得跟我的同伴一样强了吧。

    由于有一副因异世界补偿而被强化的身体,所以我确实比这世界原本的居民强了一点,但跟一流的战士或魔导士交手的话,我必败无疑。

    就像这次跟哥布林交手,别的同伴一定会做得更好。他们不会用我这种麻烦的战术——出其不意地奇袭使对手混乱。他们会一攻即破,连反击的时间都不给对方,就把它们收拾掉。如果是魔法师的话,只要一发远距离攻击就非常足够了。

    『英雄』指的是这样的同伴,一群真正强捍的人。

    「我就不擅长作战啊。」

    我小声地嘟嚷,走到少女旁边,她好像还处于混乱之中,仍坐在草地上,呆呆地抬头看着我。

    这样的动作有点可爱。

    『你又一脸色眯眯的了。』

    「…………」

    应该没有吧?

    我用衣服的袖子擦了擦嘴边,轻咳了一声。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你这么执着于讨伐魔物,但乱来的话可是会轻易死掉的喔?」

    少女听到死亡一词时肩膀抖动了一下。在公会交谈的时候,她一定没想过自己有可能会死吧。

    少女能够存活真的是运气好。一般来说,不会有任何人前来搭救,被哥布林虐杀就是她的结局。若是这样,她的人生就结束了。人生只有一次,谁都只有一条命,死了就没有了。

    我看了因惊吓无法动弹的少女一眼,然后用刀子割下哥布林的牙齿。牙齿只有小指尖大小,如果把这个上交公会,就能得到讨伐魔物的报酬。不只是哥布林,但凡讨伐魔物,都会带它们身体的一部分回去。

    通常会带回去的,是可以加工,或者不会腐坏的部分。如果是像龙那样的庞然大物,即使没有讨伐成功,只是一枚龙鳞都有相当的价值。

    四只哥布林的酬劳大概是十枚铜币吧。而且因为没事先接受委托,所以可能会再少一点。

    顺带一提,采集药草一天下来,大约可以得到五枚铜币。这样想的话,讨伐魔物比较好赚,不过赌上性命的工作实在对心脏不好。有些人不得不以命相搏夺取高报酬,尽管如此,我可没有讨伐魔物这种高危险性的嗜好。

    「如果有得到教训的话,就在公会好好工作累积实力……吧。」

    我一边收集哥布林的牙齿放进口袋,一边回头……看到她哭泣的脸。虽然没有泄出呜咽声,但眼泪和一些其他液体,不断从脸上流淌下来。

    以正值青春的少女而言过度夸张的表情,令我慌张地赶紧背对她。我想都没想到会看到她这种模样。

    毕竟差一点就死了,应该觉得很害怕,不过总比在战斗的时候哭出来,甚至直接腿软好多了。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可能在我来之前就被哥布林杀死了,我真的觉得她已经很努力了。

    我粗鲁地搔了搔头,不知所措地眼神游移,我对女生的眼泪最没辙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如安慰安慰她?』

    「饶了我吧。」

    我小声地抱怨,轻敲了艾路曼希尔德所在的口袋。很遗憾,我没有安慰对方的勇气——我跟她几乎等同于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

    就这样,我在她哭完之前,收集了哥布林的装备,并且寻找有没有其他战利品。如果是以前的同伴——那些孩子,摸了摸头就会停止哭泣吧,但这动作过分亲昵了。我可没有触摸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性的勇气,做这种事与变态没两样。

    『……你简直就是强盗。』

    我把装备从魔物身上剥下来,艾路曼希尔德事到如今才暗自吐槽。

    如果对方不是魔物的话,我就真的是强盗了。不过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剥下来的装备可以卖钱,为了生存,最重要的就是钱。很可悲,但这个原则在哪个世界都不会改变。

    「可以卖钱啊。」

    『这景象真让人怀疑你到底是不是英雄。』

    长剑的刀刃毁坏得很严重,战锤的柄也断了,作为武器已没什么价值。即使如此,仍然能换一些钱,所以我打算带回去。如果回炉锻造的话,应该颇有价值。

    战斧的状况良好,也许可以卖到不错的价格,捡了个好东西。

    至于装备皮制胸甲……因为太臭了,所以很烦恼该如何处置,带回去也不知道能不能用。

    就此放置不管,尸体只会被野兽啃食,最后只剩下装备和骨头。装备会被其他的哥布林或半兽人等有智力的魔物夺走、再利用。这样一想,还是带回去比较好,但我恐怕没有余力,毕竟能够带回去的数量有限,回去的路途也有可能碰上别的魔物袭击。

    正当我在烦恼的时候,感到背后有动静,一回头,看到刚才在哭的少女站了起来。

    「冷静下来了吗?」

    面对我的询问,她猛点头。她的举止比起外表还像个小孩,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呀?

    虽然她对我的问话有所反应,却没有出声回应。不过我想这时候能够马上回复心情的人,精神才比较异常吧。

    「那就回村吧,我送你。」

    我肩膀上扛着战斧,空下来的手则拿着长剑与一分为二的战锤,防具终究还是留在原地。只有武器也能卖到不错的价钱,更何况,防具真的很臭。哥布林没有洗澡的习惯,体臭熏人。而我也不忍心让差点死掉、还在抽抽噎嘻的少女留下这种讨厌的回忆。

    回收的武器与口袋中四只哥布林的牙齿,可以让我过上两天好日子,这个事实令我的步伐轻快了起来。

    本来目的是为了保护少女,我也发现不知不觉中目的就变了,不过最后少女平安无事就好了吧。

    『莲司果然很适合帮助人。』

    「饶了我吧。」

    「嗯?」

    少女以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自言自语的我。我只好回答她:「没什么。」

    不知不觉又出声回应了,这真的没办法啊,都是徽章不好,被搭话了就会回应,这是作为人类的正常反应吧。

    看着提心吊胆地跟在我身后的少女,感觉像是回到了从前,让我嘴角稍稍缓和下来。

    『好像在照顾小孩一样呢。』

    「——嗯。」

    艾路曼希尔德似乎也在想同样的事情,大约是两年前,像现在一样迈着步伐旅行着,我的身后跟着那些小孩——我想起了这个回忆。

    只是,那时只有我能走在最前面,因为年纪最长、也因为我是大人。

    然而现在已经不一样了。我已经习惯了这个世界,一个人也可以生活,那些孩子也不需要我的帮忙了。这样想的话,虽然有点寂寞,却也为他们感到高兴。不过大家不需要我了,终究令我有些悲伤,这是十分复杂的情感,大概就是为人父的感觉吧?明明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

    「平安就好,而且你好像没受伤。」

    「……给你添麻烦了……」

    「别太在意啦,我也没放在心上。」

    可以的话我想要报酬,可是对这种状态的少女提出要求好像很残忍。我也没打算成为那么不识相的人。

    氺氺氺

    我在村子里唯一的旅店的一楼,点了含糖饮料,与少女各坐定在桌子左右。

    比起和哥布林作战时,她似乎平静了许多,但表情仍旧很沉重。毕竟刚才差点就死了,会这样也是当然的吧,希望不会造成心灵创伤。

    因为没有展开交谈的良好气氛,我看着正前方,沉默地等着饮料送来。少女也一样,漫无目的地飘移着视线,用指尖卷弄着柔软的秀发,偶尔看向我这里,跟一只小动物没两样,我的内心也因此平静。

    『你这家伙……真的只要是女的都好。』

    失礼的搭档用非常傻眼的语调这么说。虽然只有我听得到,但还是觉得受打击。它应该没有窥视我内心的能力啊。

    「那个……真的非常谢谢。」

    我一边想着时,坐在对面的少女向我道谢道。

    她低下头,蜂蜜色的秀发垂落,隐去她的表情。她用手指拨了一下垂落的头发,以胆怯的表情看向这里。

    应该不是我的错觉,她的视线比我想像中更显恐惧,而且甚至未与我目光交会,虽然可以说是因为我们才认识没多久……

    难道,她在怕我吗?

    一想到这里,马上晓得了理由。不用细想也知道,刚才的哥布林就是原因吧。

    『即使是哥布林,竟然一个人就杀了四只。』

    「啊啊,果然如此。」我暗想。虽说是突袭,可是好像努力过头了。我以少女不会发觉的目光看向窗外,觉得嘴角微微僵硬。

    一对五,就算是突袭也有点过火。她应该没有想到在乡下的公会中,会有这么善战的冒险者存在吧,又不是游戏或童话故事的主角。

    事实上,无论是笔直地掷出匕首、挡下哥布林的攻击、突击对手使对方混乱等等,都只是运气比较好而已。

    因为重重好运,才赢得漂亮,只是这样而已。

    『对手只是哥布林,却这么粗鲁暴力,被新手害怕也是当然的。』

    「吵死了。」

    「?」

    不小心反射性地回嘴,听不到艾路曼希尔德声音的少女困惑地歪头。

    在旁人的眼中,我就是一个会突然自言自语的男性吧。少女却毫无戒心、用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相对而言大胆得多。

    我在心中发誓,下次救人的时候,我会用更温和的手段,例如不是战斗而是逃跑。不过我也很怀疑,自己能否能完成如此灵巧的行动。

    这一年来我也好几次帮助过别人,有时也会失败,或者是尽管救到人了,对方却像这样充满恐惧。我和艾路曼希尔德是弑神的人类与弑神的武器——虽然只要这样说明就可以了,但我却踌躇不前。英雄的头衔,对我来说只是沉重的负担。

    正当我思考时,旅店的女主人端了果汁过来,给我的则是牛奶,虽然我没有特别要求,不过她给了我最便宜的饮料。

    女主人非常清楚我的荷包惨况,真是感谢她。我一边用眼神对她致谢,一边竖起了拇指。

    『……好可悲。』

    「牛奶对身体很好,所以我很喜欢。」

    我这样说,坐在桌子对面的女性表情稍微柔和了。

    『最喜欢的,则是对身体不好的酒。』

    无法否认。我喜欢牛奶,但更喜欢酒。

    我对艾路曼希尔德的吐槽无动于衷,因为今天赚到了钱,感觉心境都变得温和起来。

    「那个……」

    「就喝吧。累的时候,最好喝一杯含糖饮料。」

    二十四枚铜币,这是今天赚钱的结果。如果一天生活费是八枚铜币,这样我可以轻松三天。

    这点开支没有问题。我开始思考哲学问题:是否因为钱包有钱了,所以心灵也变得富足呢?尽管我不清楚这是否是哲学的正确理论。

    「谢谢、你。」

    她用两手拿着木制的杯子,慢慢地喝了起来。

    或许她自己没有发现,但其实身体渴求糖分。她喝了一口后,接着很快地一口气喝光,可能是觉得这样很羞耻吧,她把头伏向桌子。我还想多看一点她的表情——像个糟老头一样想着时,少女的眼睛朝上看向我,目光一交会,她好像很高兴地微微一笑。

    得到这个笑脸,请客的人也会变得很高兴。我一边因她的表情愉悦,一边喝着牛奶。

    不像现代日本的牛奶经过处理与调整,这里的牛奶充满生乳的腥味,但我还是努力地喝下去。不能剩下,不然就浪费了。

    ……很能理解小孩子不喜欢牛奶的理由了。

    「那么……能先请问你的名字吗?」

    牛奶的腥味让我有点反胃,而少女则因为摄取了糖分放松了下来,一脸笑意。

    所以我试着询问,这名少女坚持讨伐魔物的理由。

    尽管没有打算深入追问,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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